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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去年9月中收到一封法務訪視通知函
寄件者為立德國際資產管理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還寫了承辦法務人員
裡頭寫了台端因積欠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貨款
於清償期未清償,近期會派員來訪視三日後查封
我確認未與該公司有往來。
該封信件除了名字是我的,地址都不對~
而且現居地址為租賃~屋主根本不是我呀!
管理員是看名字才投到我家信箱
當時打了165,說明狀況,
警察說非政府機關不予理會有權拒絕~
經過了半年之久~
這個擾人的信件還是一直不斷的寄來
寄來次數可能有10次之多~
每次都被我退回去~
今天更誇張收到『聲請強制執行前通知書』了~
(依然是平信,丟在我的信箱)
我還是一樣請管理員把它退回去
請問~我該怎麼做才不會繼續收到這一系列的信件。
還有這些信件是否會對我造成法律上的任何行為呢??
k的回答
有些不肖公司常用這招,
先寄一堆莫名其妙的文件讓你麻木,
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你給多少錢,
你不小心沒有在20天內異議,就確定了,變成你欠他們錢,
所以還是小心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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