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n 04 Sat 2014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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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廣告時間
- Oct 27 Wed 202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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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查的遊戲規則是什麼?
警方維持社會治安非常辛苦與危險,但在執法上是否有檢討空間?!關於音樂老師詹慧玲走在街上被臨檢,由於她認為被臨檢很突兀,所以拒絕交出個資,但有提議員警可跟她到前方的教室走一趟就可以知道她是誰,員警拒絕後,詹慧玲因為說出「你真的很蠢」慘遭大外割(側摔),並被帶回派出所上手銬、腳鐐9小時,後續雙方互告都不起訴,對此,詹慧玲的律師直呼無法接受,尤其他看不起訴書中,員警對詹慧玲的合理懷疑竟是「長得瘦」!
事情經過檢察官確認後,確認了幾個事實,1.警察發動盤查是不合法的,2.詹老師確實有罵警察很蠢,3.老師被大外割,是因為罵警察蠢,不是因為拒絕盤查,4.這是一個人民跟警察對盤查是否合法意見不同引發的衝突。
這個事情發生後,
事情經過檢察官確認後,確認了幾個事實,1.警察發動盤查是不合法的,2.詹老師確實有罵警察很蠢,3.老師被大外割,是因為罵警察蠢,不是因為拒絕盤查,4.這是一個人民跟警察對盤查是否合法意見不同引發的衝突。
這個事情發生後,
- Oct 21 Thu 2021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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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民證是什麼?可以吃嗎?
- Oct 19 Tue 2021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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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臉被害人應該知道的事情
那個換臉的事情,刑事部分散播猥褻品罪部分,檢察官已經在處理了,被害人要在6個月內提告妨害名譽罪跟性騷擾,民事部分,被害人可以等起訴後提附帶民事訴訟,好處是:1.不用繳裁判費;2.對方侵害肖像權跟人格權,很明確,而檢察官會統計侵害檔案數量跟下載次數,也比較好求償,3.檢察官起訴確認的事實,法院都會參考;4.不過要注意2年時效。
- Oct 15 Fri 202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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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中城大火的相關法律責任
- Oct 06 Wed 2021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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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為什麼不起訴?

新聞: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今年7月14日上午在高雄前鎮區開車撞傷一名機車女騎士,由於他的酒測值為每公升0.23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高雄地檢署偵查認為,丁允恭是前晚睡前飲用高梁酒,早上上班時不慎與同向的劉姓女騎士發生碰撞,導致對方輕傷,因劉女不提告,且當時丁允恭意識清楚,通過直線、平衡動作、同心圓環狀帶內畫圓等測試,認為縱使丁允恭肇事,也不一定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因此公共危險罪部分將他處分不起訴。關鍵字:酒測值0.23毫克/公升依照刑法第185之3第一項規定,只要超過0.25,那就成立公共危險罪,但丁是0.23,只能適用第2款,要證明他有不能駕駛的情形,所以要他畫圈、走直線,他都通過了,檢察官也咬不了他,情況就是這樣,跟黨證沒關係嘿!那個測試方式已經十幾年了,不是今年才有的。
- Oct 05 Tue 2021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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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林北沒有當機嘿!
- Aug 06 Thu 2020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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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記者會宣布破產嗎?
- Jul 13 Mon 2020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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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約人員人事條例」到底在規定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