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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律師而言,

最艱困的案件,不是完全沒有勝算的案件,而是讓內心人天交戰的案件,

k一向秉持"有辯無類"的精神,

不管是什麼樣的案件,都可以替其辯護,即便是罪證確鑿的案件亦然,

(罪證確鑿的案件,經過努力,還是能夠爭取到比較低的刑度)

畢竟律師的任務就是如此,

在某些案件裡,就是得去扮演那一個最不討喜的角色(替壞人辯護)~

 

不過前陣子接到一個案件,卻讓k的有辯無類原則遭受嚴重的挑戰,

 

一開始以為是普通的傷害致死案件,接進來看到資料才知道是疑似虐嬰案件,

不過都已經答應了,也不好再推掉~

 

這個案件裡最困難的地方,不在於法庭上,而在於法庭外,

為了處理這個案件,k必須到法院閱卷,了解檢察官跟法官手上有什麼證據,

那就無可避免的會看到小孩的解剖照片,

(為了查明死因,法醫必須進行解剖)

 

前面是小孩解剖前的照片,

四個月大的一個小娃娃,粉嫩粉嫩的,神情很安詳,彷彿是睡著了,

下一張照片,小孩就像個布娃娃一樣的被剪開了,

法醫很仔細的檢視相關骨頭及軟組織,確認有沒有傷痕,

並把所有的內臟都取出來,一個一個稱重,

"心臟,33公克",小孩快速的變成一連串冰冷的數字~

 

那是個風和日麗的下午,應該是出遊的好時候,

我卻在法院,邊印資料邊深呼吸~

解剖屍體照片一定不好看,也不是第一次看,

不過解剖嬰兒是另外一回事,很難平心靜氣看待這一切~

 

以k的通常習慣,

一邊影印資料的同時,也在一邊思考要怎麼處理這個案件,

不過那一天倒是什麼都不想思考,

因為自己也有一個年紀相仿的小孩,

所以看到照片,非常的有感觸,

也很能理解為何法官開庭時對被告(小孩的媽媽)如此憤怒,

(法官口頭上當然是很客氣,不過我聽出來他隱瞞不住的憤怒情緒~)

 

不過被告到底是糊塗的媽媽?還是故意傷害小孩的媽媽?

我還不想太早下定論,

閱卷完的我,只想回家抱抱兒子,緊緊抱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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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