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開庭前要跟對方律師換名片(這很平常吧?)
對方律師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
堅持先問他當事人要不要透過律師跟我們談和解,再決定要不要跟我換名片,
(律師間換名片不需要當事人授權吧?)
也不管我的手懸在半空~
還跟我落狠話:"少跟我耍這一招!"
令我非常詫異!
我真的不曉得他在怕什麼?
(換名片會爆炸嗎?還是會因此讓客戶質疑你的忠誠度?那也想太多勒!)
看他嶄新的律師袍,
心想:
你的客戶犯罪事證明確都快被我們告死了,
檢察官之前開庭也表示要雙方談一下,是給你們台階下,
你還一副愛理不理高高在上拿喬的姿態,連一通電話都沒打給我們,
好像還要我們哀求你和解似的,是要怎樣?
另外律師間未來還有很多合作機會,你現在擺這個姿態是要幹嘛?
後來進去開庭後,檢察官問完雙方及證人後再詢問雙方律師意見,
k當然把握機會捅被告幾刀,
輪到對方律師時,他竟然一句話都沒講!
(這時候才要表現凶悍阿,大哥~)
不過既然他又不是我指導的菜鳥律師,我幹嘛指點他?
後來去查了法務部系統,果然是剛考完試就出來開業的年輕律師,
難怪分寸的拿捏這麼差,不知道什麼時候該做什麼事情~
我把這件事情講給其他律師朋友聽,大家都睜大眼睛覺得不可思議!
"太菜!"某兩位道長異口同聲的說~
律師這個行業雖然不若以往風光,不過還是一個老舊的貴族行業,
彼此間開庭時固然針鋒相對,不過出了法庭往往是和和氣氣,
畢竟往後還有很多合作機會,
這個案件大家各為其主,下一個案件也許是替同一個當事人處理案件,
留得一線人情,日後好相見,
就算是往後沒有合作機會,這個案件審理過程中,
如果碰到衝庭或書狀問題,有對方的名片比較好跟對方律師商量,
且雙方客戶也許會談和解,那當然要律師從中協調,
而不是雙手一推由客戶自己去談,那請律師幹嘛?
雙方會鬧到上法院了,勢必不可能還見面會和和氣氣的,律師的角色就很重要~
結語:
如果你是我指導的,我一定不會讓你搞這種飛機的!
ps:
我不是說年輕律師一定不好,年輕律師有熱忱辦案認真的也很多,
不過處理案件經驗上不太夠也是事實,
經驗不太夠又馬上出來獨立開業,那真的就沒人教導了,
我認為這個新進律師爆衝的唐突行徑,
是因為他的training不足所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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