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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小兒科醫師發文提到這個東西,
讓我想起之前辦過的一個案子~
甘草止咳水,是用來鎮咳的,
咳嗽時,
有時候醫師會開這個處方籤讓你到藥局買,
使用後病好了,
不管有沒有喝完,
請「給藥局回收」,不要給其他人使用!
特別是不能給下面三種人使用:
(1)小朋友
(3)孕婦
(2)有毒品前科,還在緩刑或假釋期間,定期要驗尿的人
為什麼?
因為它有微量阿片酊(?就是鴉片啦!)、可待因,
小朋友吃了可能會上癮甚至中毒,
孕婦吃了可能會影響胎兒,
大朋友吃了驗尿會出現毒品反應,
(你有醫師處方籤,他可沒有,
這可是跳到黃河都洗不清呢!)
之前那個案子,
當事人被撤銷緩起訴,
新的施用毒品行為被起訴,一審判有罪,
我接辦後可是花很大力氣才說服法官
當事人是感冒誤用朋友提供的藥水,
讓法院改判無罪,回復緩起訴狀態的。
結語:
「甘草止咳水」跟「含笑半步顛」一樣,
都是居家旅行、殺人滅口的必備良藥,
哪個朋友得罪你,就送他一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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