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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開了一個庭,問證人問了兩三個小時,
現在刑法採交互詰問後,開庭時間變得很長
(所以現在刑案都比較貴),
同一個證人,k問完了,換檢察官問,最後由法官問,
這樣一輪下來一個小時就過去勒
案件細節不講勒,總之是一個商務糾紛引發的刑事官司,
期間法官問了一連串的問題,
一聽就知道法官對於商業完全沒概念,
就是法官以為商品一定要先製造出來才能賣,
這是他x的民國幾年的概念?
成本管理有一個名詞叫做JIT (JUST IN TIME) ,
TOYOTA在20年前就已經採用勒,
就是接到訂單後再生產,接單之前連零件都還沒採購,
這樣可以把庫存成本壓到最低,
也就是你下訂單時,你要的車子還不存在,只是一堆零件,
沒確定有訂單前,我生產一大堆產品賣給誰?
我還要租倉庫放這一大堆庫存勒~
可是我又不能說:法官你真的很沒概念
(原諒我阿,我這個人就是這麼直~)
害我不得不藉由問證人的方式讓法官瞭解,他根本問錯問題勒,
k:o先生,你從事貿易這麼多年,請教你一個問題,
一般的貿易,是先生產產品再找訂單成本比較低,
還是先接單再生產產品?
o先生:先生產產品再找訂單,風險比較高,因為不知道賣不賣得出去,成本也比較高,因為有庫存問題
(嗯,這就是我要的答案~)
法官後來似乎聽懂勒,就沒再追問下去~
感想:法官判案之餘,要出來看看這個世界長什麼樣子阿,
不然連問題都問不到位,怎麼做出合理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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