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開了一個庭,
是一個夜店糾紛𧗠生的案件,
反正就是男女看對眼到廁所裡親熱,
親熱到一半女生吐了,男生替她善後時被女生朋友看到,以為是撿屍,就報案勒!
(說實話,如果有心撿屍,應該會扛離現場,而不會在夜店裡面,誰曉得會不會碰到女方朋友~)
反正人家提告了,警方也是要移送,地檢署就通知開庭,
開庭前k跟客戶說:"先開一庭看看檢察官態度吧~"
結果勒,一進去,發現檢察官是女的(不妙),還是年輕女生(非常不妙)
因為這樣的檢察官對於疑似性侵案件的被告,通常都不太友善,甚至是有罪推定,
那律師就要花很大的力氣去說服檢察官,
後來事情發展果然如此~
出來之後,客戶抱怨檢察官一直ㄉㄧㄤ他,對他有敵意,
客戶父親知道這樣的情況後,非常緊張,
直說:"怎麼會這麼倒楣勒,到底是怎麼分案的?"
k說:"電腦分的"(電腦撿的喔!無話可說勒~)
k又說:"這本來就是運氣運氣,
如果遇到有罪推定的檢察官,我們就要花很大的力氣去說服他~"
打官司,變數很多
(案件先天情況好不好,有沒有找對律師,當事人開庭時的應對進退),
其中最大的一個變數,是裁判(檢察官或法官),
這跟裁判公正不公正無關
(基本上我認為檢察官跟法官對被告並沒有惡意,沒有偏頗必要)
而是跟好球帶有關!
堅守無罪推定的檢察官或法官,好球帶(無罪的認定)比較寬,
律師比較好投進去好球帶(說服檢察官或法官,這個被告無罪),
嫉惡如仇正義感豐富一點的檢察官或法官,好球帶比較窄,
特別是碰到疑似性侵這樣(比較為人所不齒)的案件,好球帶會更窄,
甚至有的檢察官(特別是年輕檢察官),是到了有罪推定的程度~
那律師要投進好球帶,就要花很大的力氣跟功夫~
所以打官司前,可能還是要求神拜佛一下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