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這一行常碰到的狀況是:
客戶出事情了,要提告了,或被告了,要上法院了,
才急急忙忙拿著契約或相關文件來找律師,
有的甚至是隔天就要開庭了,要落賽了,才想到要找律師~
其實喔,這樣的情況其實都已經是中後段(就是癌症第二三期的意思),
就是出了問題,才要找律師收拾,
而律師接收的戰場,通常是慘不忍睹,
有的當下沒有簽約,或簽了一個爛約,
有的是爭議出來後,處理經過沒有蒐證,或沒有即時做出正確動作,
這些都可能導致敗訴的結果,
接辦的律師要花很大的力氣,才能把當事人前面搞出來的失誤處理掉或停損到一定程度,
但很多時候是力有未逮,
因為契約文字就是白紙黑字寫成那樣,根本沒有迴旋空間~
要立於不敗之地,
最重要的,不是找一個好律師打官司,而是簽約時找一個好律師看合約,
前面簽一個爛約,後面找顧立雄來打都一樣,只能落一個敗訴的下場~
以昨天蘋果日報報導的這則新聞為例,
連家向壹週刊求償又贏了,贏了一百萬元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903/35266877/被認定「未向連家求證」《壹週刊》共判賠900萬
連同過去幾次官司,連家連續勝訴5場,贏了900萬元,
所以林背從來不會懷疑連家吃香喝辣的金錢來源有問題,
因為壹週刊每隔一陣子就會奉上一堆錢供其花用,
你說這是遮羞費也好,權利金也罷,
反正壹週刊每報導連家人一次,連家抽頭是抽定了~
連家人為何一直勝訴?壹週刊為何一直敗訴?還割地賠款一路輸到脫褲子?
因為當年壹週刊法務跟連家的律師簽下了一紙爛約阿!
k之前已經寫過一篇文章講過勒
現在連家人連勝場次還在持續中,未來沒有意外的話,應該還會繼續勝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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