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週五下班前意外收到一個敗訴判決,

聽到時(註)還以為耳朵聽錯(因為那是一個很樂觀的案件),還跟書記官確認了三次,

確認判決結果後,整個休假心情完全散掉,楞了十幾分鐘才打起精神通知客戶,

連客戶都覺得很錯愕,因為從開庭的狀況到證人的證詞,我們都想不出敗訴的理由,

實際狀況要收到判決書才會知道,

如果法官真的判得太離譜,就上訴勒,上訴是對法官最大的抗議

 

剛入行時聽資深律師說打官司打個幾年就會變得麻木,對勝敗沒感覺,

不過,生理及心理的表現卻告訴自己:你還是很在乎嘛~

 

註:法院宣判時,律師跟當事人是不需要到場的,

    (到場對判決結果毫無影響,幹嘛到場?)

     律師界的作法是:不到場,但會打電話給書記官瞭解判決主文,

     那就知道判決結果了(勝訴或敗訴),

     至於為何勝訴為何敗訴,要收到判決書看判決理由才會知道~

 

PS:

有網友說敗訴一方都會認為自己穩贏之類的,其實不對,

打官司的兩邊當事人都會認為自己有道理,

不只是敗訴一方,勝訴一方也都認為自己會贏,

但律師從接案開始到開庭到判決出來,

經由事前的評估及一連串法庭的活動,

對於案情發展與判決結果通常會有一定的掌握,

以民事訴訟而言,輸贏大致知道,頂多是贏多贏少敗多敗少的問題,

以刑事訴訟而言,會不會有罪,大概會被判多久,打完最後一庭心裡都有一個底,

至於這次碰到的情況,原本預測勝訴卻拿到敗訴判決,落差這麼大,倒是很少見~

 

PS2:

有人會問,律師不寫自己勝訴,寫自己敗訴,不怕客戶跑光光嗎?

我覺得勒,

連籃球之神喬丹都沒辦法保證每場都贏球,律師敗訴也沒什麼好丟臉的勒,

市場上並沒有勝率100%律師這種東西,

如果有,那我倒要懷疑這個律師是不是都挑軟柿子吃,只辦簡單的案件勒~

 

arrow
arrow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