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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同事中午都一起用餐, 想想過個年假有近一個禮拜沒聚餐囉~

 

吃飯時有人(就是色慾薰心的K)聊到陳冠希的事情,

D小辣椒律師:根本不要拍, 自找麻煩~

                           要拍, 用數位相機拍一拍洗掉就好了, 幹嘛放電腦裡?

大夥:嗯嗯~

B辣媽律師:就算放在電腦裡, 拿電腦去修理前也要殺掉那些照片阿!

大夥:嗯嗯~

C電玩律師:不過那個放在資源回收桶殺掉是沒用的, 有一種回復程式可以復原你殺掉的資料~

K搶頭香律師:對阿, 報紙上說只有把硬碟整個format才可以真正殺掉資料~

(此時B辣媽律師出現震驚錯愕的表情~)

K剛被電律師打趣:妳最近沒有拿電腦去修吧?!趕快去拿回來喔~

B辣媽律師:哪有!頂多是跟Alan的親子照露出肚皮而已!

大夥:嗯嗯~還好還好!不然就麻煩了~

 

感想:真的尊重女生的話, 最好是不要拍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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