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澎恰恰今開記者會宣布破產,他沉痛說:

「我的人格和信用破產,債務也是,

我已經沒有能力還款,從開電影到現在已經負債2億4千萬,

之前債務傳聞都是真的,至今已還掉一半,

但已經完全撐不下去,

好友跟劇團都被我拖下水,在這裡我跟大家說聲對不起,

因為債權人急迫,我不會跑也不會閃,

下周會一一跟債主協商。」

但他釋出誠意,表示自己手上有3節目,

會面對問題,「請大家給我時間一一處理。」


想法:
1.嗯破產是要向法院聲請,
法院核准,才會發生效力,
不是開一個記者會宣布一下就可以的⋯⋯

2.大家都會覺得既然是破產,就是沒錢,
其實如果你沒錢,連聲請破產的資格都沒有!

為什麼?

因為破產程序也是耗用司法資源,
請一個破產管理人,要花錢,
登報要求全部債權人來主張他們的權利,要花錢,
把破產人財產拍賣,要花錢,
如果破產人的財產(法律名詞是「破產財團」)
沒辦法支付「破產財團費用」及「財團債務」時,
聲請破產,法院是要駁回的!

3.如果澎恰恰的財產只剩下戶頭裡面的500元,
即使是聲請破產,
還是會被法院打槍的!

一般而言,
你的債務如果是1000萬,
你的破產財團(手邊的錢)也不能太少,
沒有100萬,聲請破產,
那個錢恐怕沒辦法支付破產程序費用,
就會被駁回⋯⋯

所以呢!
這就是窮人的悲哀,
沒錢,連聲請破產也沒辦法!
(無產可破啊⋯⋯)

4.債務人之清償資力有三個部分:財產、信用、勞力,
如果你雖無財產,
如有良好之信用或優良之技術,
那法院還是會認為你仍有清償債務之可能,
也是不會宣告破產的。

5.如果法院宣告破產,
(1)那就會選一個破產管理人,
登報要求債權人自己來報到,
說這個人欠我多少錢,
把全部債務釐清,
然後整理一下破產人還有多少錢,
決定要怎麼分配,
(2)破產人不能隨便離開住所跑到外縣市,
不然人家會以為你跑路了,
(這個是法律有規定的喔別開玩笑)
(3)另外如果法院發現你有隱匿財產,可以管收你的。

今天的法律正經文就寫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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