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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有一個新聞,
就是輔大心理系發生學弟性侵巫姓學姐的案件,
引起一堆名人跟輔大夏院長混戰,
最近又因為巫姓學姐發文向因此感到困擾的師長們道歉,
引起鄉民譁然,
認為被害者為什麼要道歉,
夏院長又跳出來表示一碼歸一碼,
巫姓學姐雖是性侵案被害人,
但其道歉內容是針對
其朱姓男友5月29日千字文內容
傷害到某些校內師長同學的一個動作,
沒有不應該道歉的問題,
又引起名人及網友譁然,筆戰不停~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BC%94%E5%A4%A7%E5%BF%83%E7%90%86%E7%B3%BB%E6%80%A7%E4%BE%B5%E4%BA%8B%E4%BB%B6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zhu-boming/%E9%97%9C%E6%96%BC%E5%B7%AB%E6%B2%9B%E7%91%80%E7%9A%84%E6%80%A7%E4%BE%B5%E4%BA%8B%E4%BB%B6/504696773056061/

我的感想?
就是永遠不要去作自己不擅長的事情,
如果你是一隻貓,就不要學狗汪汪叫,
不然是要吃苦頭的!

這個事件裡最引發爭議的,
是夏院長在事情發生後,
不經過校內性平會,
而是自己心理系弄了一個工作小組,
對被害人進行訪談,
這本身程序上就有問題,
至於訪談過程有無造成巫姓學姐二次創傷,
那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重點是,
該性侵案發生後,
有檢察官進行調查(後來以乘機性交罪起訴了),
巫姓學姐應訊時也會有社工陪同,
並由社工進行訪談,做成訪談記錄,
輔大校內也有正常管道可以處理該案件,
那你心理系有什麼立場
自己弄一個沒有法律依據的工作小組,對被害人進行訪談或調查?
如果這樣可以的話,
那台大法律系發生這樣的案件,
更可以自己弄一個工作小組處理,
反正一堆教授,法官檢察官看到還要叫老師的,
反正研究生裡隨便抓一把,就一堆司法官考試律師考試合格的,
由他們來進行調查認定事情,
一定比地檢署來得適合勒!

另外,
夏院長一直說其針對的不是被害人遭性侵這件事情,
而是朱姓男友在5月29日發表的那個文章,
對系上老師同學造成了傷害,
要求道歉並不為過~

我覺得該院長把兩個事情切成兩塊,沒有什麼問題,
本來就是一碼歸一碼,
你是性侵被害人沒錯,並不表示你就可以擁有言論免責權,
但是這個文章是朱姓男友po的,
跟巫姓學姐有什麼關係?
怎麼看,都不覺得巫姓學姐有什麼道歉的必要!
但是不需要道歉的巫姓學姐道歉了,
大家認為應該道歉的夏院長卻不道歉,
這就引起鄉民公憤了~

結語:
有些事情還是讓專業的來,不然注定是要吃苦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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