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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情人節,也是對立委蔡正元的罷免投票日,
不出所料的,投票率只有24.98%,
沒有超過第一個高門檻,即五成投票率,
罷免案未通過!
蔡正元事後洋洋得意的發表意見,感謝內湖南港地區人民對他的支持,
並認為是民主法治的重大勝利!
https://tw.news.yahoo.com/-113033361.html
其實蔡正元上面那兩句話,都錯了~
第一個,
蔡正元說罷免案沒過,要感謝內湖南港鄉親的支持,
他弄錯了,
蔡正元應該感謝的,
是這個無法罷免人的罷免法~
蔡正元三年前當選時
取得內湖南港地區31萬選舉人的11萬票,
也就是,選舉人裡,有37%的人支持他,
而在罷免法的設計下,
提早過年返鄉的人,去約會的人,
這些沒投票的人【76%】通通變成支持蔡正元的票!
難道經過三年,
蔡正元的支持度竟然翻了一倍,從37%變成76%,
達到前所未有的新高?
當然不是,
這就是現在的罷免法設計下,民意被扭曲後的結果~
所以蔡正元講的第二句話也錯了,
這是民主法治的重大挫敗!
ps:
針對罷免法設下的雙重門檻問題(50%投票率,過半同意),
我之前寫過文章解釋過,
就不再贅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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