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夜店殺警案的被告都被交保,引起社會譁然,
法官還要求每個被告出去後要寫20篇作文,也算是奇招,
不過也因此被說是用作文換取交保,
其實喔,如果沒有羈押必要,
事情都問清楚了,沒有串供的疑慮,或有逃亡的可能,
交保本來就是被告的權利,
況且這個案件的被告除了交了一大筆錢交保之外,還被限制住居,
相較之下,作文算是額外的一碟小菜,
所謂"用作文換取自由",標題雖然聳動,但絕對不是事實~
(k的os:不過如果要說寫20篇作文就會讓人改過向善,這絕對是虎爛!
如果作文的功效這麼大,那罪犯都來寫作文,也不需要法院跟監獄勒!
普丁也來寫作文,俄羅斯也不會併吞克里米亞了,世界就和平勒~)
講到這個案件的審判長,算是非常有官威的,一點都不和藹可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108/36315256/被告稱病遲到法官:騙我就押
殺警案的被告碰到他,算是倒楣,開庭被修理是正常的~
k之前有幾個案件在他手裡,所以知道他的作風~
有一次一個重傷害案件,
反正就是幫派老大跟某鄰居結怨,就派小弟去痛毆對方全家,
被起訴了,案件分到這個法官的庭,
開庭時,老大矢口否認他是老大,
還把全部事情都推給小弟,表示他都不知情(義氣勒?)
老大:"不過鄰居因此感到驚嚇,我感到非常抱歉,
現在我請所有人(被告)都站起來向鄰居道歉!"
全部的被告聞言紛紛起立~
審判長喝叱:"等一下!"
全場呆住!
審判長(頭轉向老大):"這是我的場子,輪得到你來發號司令嗎?"
老大:.....
審判長:"你口口聲聲說你不是幫派老大,結果你講一聲,全部被告都站起來,
你還說你不是老大?我看檢察官沒有起訴你組織犯罪,好像錯了!"
老大:......
結語:在法庭裡,法官才是老大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