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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情人節,也是對立委蔡正元的罷免投票日,

不出所料的,投票率只有24.98%,

沒有超過第一個高門檻,即五成投票率,

罷免案未通過!

 

蔡正元事後洋洋得意的發表意見,感謝內湖南港地區人民對他的支持,

並認為是民主法治的重大勝利!

https://tw.news.yahoo.com/-113033361.html

 

其實蔡正元上面那兩句話,都錯了~

 

第一個,

蔡正元說罷免案沒過,要感謝內湖南港鄉親的支持,

他弄錯了,

蔡正元應該感謝的,

是這個無法罷免人的罷免法~

 

蔡正元三年前當選時

取得內湖南港地區31萬選舉人的11萬票,

也就是,選舉人裡,有37%的人支持他,

而在罷免法的設計下,

提早過年返鄉的人,去約會的人,

這些沒投票的人【76%】通通變成支持蔡正元的票!

 

難道經過三年,

蔡正元的支持度竟然翻了一倍,從37%變成76%,

達到前所未有的新高?

當然不是,

這就是現在的罷免法設計下,民意被扭曲後的結果~

 

所以蔡正元講的第二句話也錯了,

這是民主法治的重大挫敗!

 

ps:

針對罷免法設下的雙重門檻問題(50%投票率,過半同意),

我之前寫過文章解釋過,

就不再贅言了~

http://klaw1207.pixnet.net/blog/post/104829259-%e5%89%b2%e9%97%8c%e5%b0%be%ef%bc%9f%e6%96%ac%e7%b6%a0%e8%8d%89%e9%99%a4%e7%b6%a0%e9%9c%89%ef%bc%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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