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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維持社會治安非常辛苦與危險,但在執法上是否有檢討空間?!關於音樂老師詹慧玲走在街上被臨檢,由於她認為被臨檢很突兀,所以拒絕交出個資,但有提議員警可跟她到前方的教室走一趟就可以知道她是誰,員警拒絕後,詹慧玲因為說出「你真的很蠢」慘遭大外割(側摔),並被帶回派出所上手銬、腳鐐9小時,後續雙方互告都不起訴,對此,詹慧玲的律師直呼無法接受,尤其他看不起訴書中,員警對詹慧玲的合理懷疑竟是「長得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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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換臉的事情,

刑事部分散播猥褻品罪部分,檢察官已經在處理了,

被害人要在6個月內提告妨害名譽罪跟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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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今年7月14日上午在高雄前鎮區開車撞傷一名機車女騎士,由於他的酒測值為每公升0.23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高雄地檢署偵查認為,丁允恭是前晚睡前飲用高梁酒,早上上班時不慎與同向的劉姓女騎士發生碰撞,導致對方輕傷,因劉女不提告,且當時丁允恭意識清楚,通過直線、平衡動作、同心圓環狀帶內畫圓等測試,認為縱使丁允恭肇事,也不一定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因此公共危險罪部分將他處分不起訴。

關鍵字:酒測值0.23毫克/公升

依照刑法第185之3第一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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