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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前忙翻了,成了吐狀機器(除夕那天又成了吐鈔機器~),
當然不是每個狀子都是急件,不過想在年假裡心無掛礙放假就必須如此,
所以勒,每天都弄到十一二點才離開辦公室~
不過最讓人痛苦的,不是加班,
而是精神分裂,
像k過年前手邊剛好有兩個離婚的狀子要出,
一個勒,客戶強烈希望離婚,另一個勒,客戶強烈希望保住婚姻,
一樣的離婚官司,截然不同的切入角度,完全不一樣的說理,
前一份狀子才強調雙方婚姻毫無破綻,
下一份又要強調雙方婚姻已經毫無存在必要,
當然這樣的兩極思考是念法律時常常在做的思考訓練,
不過真的做起來還是沒有那麼簡單,特別是心情轉換的部分~
其實要不要離婚?要不要保住婚姻?是戰略層次,是大方向,
律師打官司處理的,是戰術層次,盡力達到客戶要的結果即可,
(客戶要打下那個山頭,就盡力打下,客戶要求守住,就盡力守住)
律師也許可以透過訴訟技巧爭取到客戶要的結果(離婚或保住婚姻),
但是那樣的結果,對自己人生是好是壞,還是客戶自己要去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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