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剛剛接到老東家會計小姐的電話,

說有之前一個案件剛剛收到後酬,

老闆說這個案件是我辦的,要撥一些給我當獎勵,

錢雖然沒有很多,但心頭是暖暖的~

 

說實話,那個案件的當事人名字,連想都想不太起來(已經印象模糊勒)

而自己也已經離開三年多勒,也不可能再回去,照理不需要這樣,

不過勒,這就是老律師的風範勒~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後酬 老東家 老律師
    全站熱搜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