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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k寫一篇文章說:以其念四書五經,不如念法律基本常識,
有網友回應:難道是要學"撿到錢可以要三成"這種法律(變成一個自私的人)嗎?
(變成自私的人是k自己加上去的~)
我認為事情是這樣看的,
"撿到錢可以拿三成"是法律規定,
知道這法律規定的用意在於:
當你丟掉錢時,人家幫你撿回來,
你知道依法應該給人家三成報酬(法律), 對方有權要三成報酬(法律),
至於人家不要三成,那是人家的善意(道德),
你可以稱讚對方(撿到錢不要三成報酬)道德感很高,
但不能因為對方撿到錢跟你要三成報酬,就說對方道德感低落,
(道德感是用來約束自己的,不是用來指責別人的~)
人很奇怪,對於自己要盡的法律義務(給三成報酬)避而不談,
卻用道德指責撿到錢要求三成的人貪心,
對自己,連最低標準的道德(法律)(給三成報酬)都不願意遵守,
卻用比較高標準的道德(不能貪心)去要求別人~
這種"道德是用來要求別人的,自己可以不遵守法律"的想法,
是 寬以待己 嚴以律人 ,也不見得不自私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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