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朋友在msn上跟K說:"阿扁被押了, 司法已死!"
K說:"你搞錯了吧?!司法是已死, 但是是昨天就死掉的!跟阿扁押不押沒有關係吧!"
阿扁押不押不是重點, 而是這一連串操弄的過程~
對周占春法官裁定不滿意, 特定媒體群起攻之, 台北地院竟也隨之起舞調整法官,
這樣的作為, 把法官搞得跟酒店的小姐一樣, 可以任君挑選,
周占春我不喜歡, 台北地院說沒問題我幫你換一個~這整個過程實在很怪!
司法不是被邱毅李濤這些立委名嘴玩死的, 是被台北地院自己弄死的!
阿扁被關也好, 起碼我不用再看一堆人在全民開講一再炒這個老梗, 卻對李慶安雙重國籍的問題視而不見~
(這是哪門子的社會公義大是大非?)
------------------------------------以 下 為 新 聞 評 論----------------------------------------
司改心語
連要不要併案都不會的法院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林峰正律師
紛紛擾擾一個星期之後,台北地方法院終於決定由蔡守訓法官負責審理甫起訴的陳前總統涉貪四案,
其理由是此次起訴之案件與之前已起訴的國務機要費案有裁判上一罪的關係,
基於訴訟經濟,也避免日後判決結果歧異之故,乃作成後案併前案的決論,
原本已寄出傳票準備開始審判程序的周占春法官確定與扁案無緣。
這個決定看似對於到底要不要併案審理的棘手問題給了一個答案,也許相關的法院高層還因此鬆了一口氣。
可是,因無保釋放陳前總統而引起社會關注的周占春法官究竟是否有偏頗之虞,
進而引發立法委員邱毅提出周法官並非具有高度人權標準的羈押被告數據,
卻又由曾重判扁婿趙建銘寫出權貴犯罪知名判決的林孟皇法官為文指出,邱委員引用數據錯誤,張冠李戴。
當社會各界正在熱烈討論周法官為何釋放陳前總統,有如進入司法迷霧之中的同時,忽而出現大逆轉,
台北地院由五位刑事庭長召開審核小組會議,決議將周法官手上的四個案件併交他人,
周法官立刻由精彩可期世紀大審的主角,轉而成為無關的第三人。
法院的分案程序係攸關是否可能有外力干預司法的關鍵,早期的人工分案備受詬病,弊端叢生。
經過多少仁人志士致力司法改革,方才催生現在的電腦分案方式,讓人為操縱分案結果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司法的獨立與公正才有基本的空間。
不過,電腦分案非無例外,其中裁判上一罪的相牽連案件就容許有併案空間。
12月12日特偵組起訴扁案時,台北地院早該就特偵組移審的案件是否應併案審理的問題預作因應,
若庭長間的意見歧異也早該召開協調會議商討決定,並主動向外界說明決定的結果及原因。
遺憾的是,法院錯過了這個起訴當天應在第一時間處理的黃金時刻,
一直等到捉放陳前總統的戲碼上演逾十日以後,方才在外界質疑的眼光之下,重新啟動併案與否的討論,
最終更改了先前的決定,陷入進退兩難的困境。
尤其在這個社會尖銳對立的時代,司法欲維持客觀中立的形象本已不易,
如今又加上臨陣異將的質疑,司法要能殺出重圍全身而退已是不可能的任務。
司法公信的建立是靠點滴累積而成,
如若連案件是否該合併審理都能讓外界有指指點點的空間,恐怕司法的噩夢才正要開始。
司法高層不應再悶不作聲,至少也應就本次危機形成的原因深入檢討,
若有怠惰或不當之處亦應對外說明給個交代吧!■
重羈押輕審判 荒謬扭曲 (張升星)
2009年01月01日蘋果日報論壇
為了阿扁移審後是否繼續羈押,特偵組檢察官兩度抗告,高等法院兩度撤銷發回,
其間台北地院庭長會議依據院內「分案要點」而決議將後案併入前案,造成更換法官的結果,
引發輿論批評司法行政介入審判的疑慮。
因為台灣社會普遍存在「重羈押,輕審判」的扭曲心態,再加上泛藍名嘴強力放送的輿論公審,
於是司法體系連番演出反覆發回,歹戲拖棚的肥皂劇。
其實不管是無保釋放還是重罪羈押,都是個別法官對於「審前羈押」的利益權衡與價值取捨,
只要法官的心證內容具體而明確,都是審判職權的正當行使,應予尊重。
司法程序充滿瑕疵
當然,這種兩極化的裁判結論並不是正常現象,
但是台灣從統獨意識、國家體制、公共政策甚至連貓熊登台,有哪件事不是立場紛歧,價值紊亂?
只要裁判不合己意,立刻發動獵巫擲石,什麼「阿扁暗樁」「國民黨打手」云云,
那只是替台灣的沉淪尋找代罪羔羊,根本於事無補。
啦啦隊竟然比先發投手還搶戲,也算台灣奇蹟。
審判中羈押與否,只是訴訟程序中的裁定,社會真正應該關心的是實體審判的結果。
媒體的短線炒作讓議題一再失焦,迄今為止,阿扁是否有罪猶未可知,
但是層出不窮的程序瑕疵將對司法體系的公信力產生嚴重傷害,不容輕忽。
首先是特偵組在偵查期間,為了平息輿論而召開記者會,甚至不惜以去留相挺,因而招致預設立場的質疑。
尤其是偵查階段的洩密情形嚴重,「偵查不公開」形同虛設,實在難辭其咎。
接續處理的法院,也是荒腔走板,莫名其妙。
且不談高院始終拒絕自為裁定的曖昧立場,在二度抗告後,高院竟然採取所謂的「秘密分案」來逃避輿論的關切。
後來台北地院庭長開個「閉門會議」,將審判權併案移轉。
阿扁如果質疑法院的分案流程是政治力介入而指定承審法官,敢問台北地院和高等法院要如何釋疑?
不透明、不公開的「秘密」程序,要如何贏得社會信賴?
該秘密的,毫無遮掩,偵查進度都在媒體同步播放;
該公開的,神祕兮兮,又是「秘密分案」又是「閉門會議」。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Brennan說:
「司法的秘密只會滋養對法院的無知與不信任,以及對法官能力與公正的懷疑;
自由而健全的報導、批評與辯論才能促進公眾對於整體法治和刑事正義的理解。
應該透過公開揭露及公共責任的洗滌,增進刑事裁判的品質。」
旨哉斯言!
扁沒資格說三道四
雖然司法程序一塌胡塗,可惜泛綠名嘴也是一堆豬頭三,動輒宣稱馬英九黑手操縱。
這麼廉價的指控,只是便宜了庸懦無能的司法行政官僚,讓他們繼續躲在「政治介入」的煙幕彈中鬼混。
時至今日,竟然無人為此嚴重的行政疏失負責,令人匪夷所思。
庭長免兼,院長下台,司法院長道歉,應該是最基本的負責態度!
雖然法院處理不當,但是阿扁對併案風波是最沒有資格說三道四的。
要不是吳淑珍連續17次不出庭,前案早就審結而脫離繫屬了,哪來的併案問題?
作者為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張升星
台灣掀起藍綠紅媒體戰爭 (呂一銘)
2009年01月02日蘋果日報
二次政黨輪替後,媒體又掀起親藍綠的角力戰。
2008年「520」二次政黨輪替的前後,是台灣媒體的一個重要分水嶺。
也就是說,媒體已由「工具」轉變為「武器」,變成政治鬥爭外的新戰場,
過去注重的新聞專業或新聞倫理,乃或扮演社會公器的角色等,變得模糊和混淆不清,
並因兩岸的開放,台灣又掀起了紅、藍、綠的媒體競技角力場。
一旦媒體因政治掛帥,失去了維護民主公平正義人道(人權)的職責,
那麼媒體已不復為媒體,反使民主多元社會變成盲目失聰,甚或心盲,那才是真正的可悲!
如果翻開台灣的媒體史,解嚴和報禁開放前後,媒體是催生民主化、本土化的巨輪動力,
到了2000年首次政黨輪替,像黨政軍退出媒體,設立公共電視網等,可說是社會的主調,
可惜變成半吊子,直到今天問題依然層出不窮。
藍紅吹捧兩岸和平
而2004年總統大選為了兩顆子彈,泛藍政黨不服選舉結果,政局始終動盪不安,亦造成媒體非關新聞專業的對幹,
復以民進黨政府發生若干涉貪事件(包括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弊案),爆料特多,烏龍亦多,
更形成不負責任的「爆料」歪風,幾無視新聞專業及倫理,變成被社會詬病的公害和亂象。
直到第二次的政黨輪替,國民黨已是完全執政,復以新黨國姿態,變本加厲,
不僅將國家電台、公共電視、通訊社等「黨政化」,猶開放中國黨公營媒體駐點,
無怪半年多來,只要與兩岸有關者,無論「國共論壇」、「連胡會」、「胡蕭會」、「吳胡會」、「江陳會」,
或參加北京奧運、外交休兵、倡國防守勢,以及快速開放大三通等等,
紅、藍媒體皆空前絕後地相互唱和,大鳴大放,創造一股和平氛圍,
連「台灣」也不見了,只剩「中華台北」或「中國台北」,還硬拗主權沒矮化。
即便是「江陳會」在台發生流血衝突事件,或陳雲林稱呼馬英九為「您」,
香港和中國媒體仍強調:「馬英九面子和裡子都有了」,足見「520」後,台灣媒體的版圖亦一樣輪替了,
而且藍、紅色的影響區塊更大。
簡而言之,二次政黨輪替亦是媒體角色的轉換,
像親綠媒體就變成在野黨,轉守為攻,批判火力不亞於扮演先前的執政黨;
就政治角度而言,藍綠畢竟屬於島內的媒體,自家兄弟鬩牆,反易為紅色媒體所乘,不如回歸新聞專業,才是正辦。
媒體可以有政治顏色,但新聞則只有遵守報導「真實」的普世鐵律,不得摻有一絲虛假或顏色。
遺憾的是,在「520」前的新聞錯假,或有聞必錄、夾議夾敘等缺失,
泰半是查證不足或消息來源有誤,或未能平衡報導等,屬於新聞專業規範的問題;
但「520」後,除了老毛病未變外,「主觀建構」式的編寫現象嚴重,
譬如涉及兩岸政經新聞,報紙便增擴好幾個版面,加油添醬,日積月累下來,亦自然成了「催統」的有力工具;
若是涉及政治性、司法案件,更扮演「媒體審判」角色,還能「指揮辦案」及「未審先判」,
無疑成了政治鬥爭的「武器」。
新聞最重視公信力
加拿大萊爾森大學新聞系傑出客座主任傑弗瑞˙德佛金(Jeffrey Dvorkin)教授最近來台訪問就指出,
新聞報導最重要的就是「公信力」,必須正確、公正與平衡,使媒體善盡社會責任;
而公信力更繫於媒體的獨立性。
北美報紙雖有政治立場,但僅限於社論或評論,新聞報導本身還是中立的。
不可諱言的,現階段台灣媒體已裂解成藍綠,與中國媒體成了「三國演義」般的戰爭,
朝野政客往往利用媒體專業(像主觀建構的編寫)擔綱政治殺手,漸失「公器」的理想,
且無視民主、國家尊嚴、自由人權淪喪的危機,這才是令人憂心的所在。
作者為前《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