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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事務所上班已經快一個月了,

工作上還算順利,工作內容跟以前在遠紡做的差不多,

不過案子結案時效比較短,壓力大一點,

同事都很和善,年齡層相近溝通上沒有問題~

主持律師走紳士風,相處上也都ok,跟他談話應對時注意一下就好了~

 

當初也有想過要不要丟履歷到大型事務所,

我承認大所的光環很迷人,

不過也許是已經工作過幾年的關係,

覺得找一個"適合自己"的事務所,比找一個"有名"的事務所來的重要,

就跟鞋子女人一樣,名牌鞋子大家都覺得很好,有漂亮女生當女朋友別人看到會羨慕,

不過名牌鞋子不一定合腳,漂亮女生也不一定處得來,

人生還是尋求適合自己的,儘管看破這一點很難,

不過傾聽內心真正想要的,還是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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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