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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郭金發在舞台上猝死,
讓人不勝唏噓,
主辦單位表示該活動有投保意外險200萬,
家屬可以請領~
 
其實沒辦法!
 
意外險,全名是意外傷害險,
所謂意外傷害,
是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
 
如果郭金發是唱歌時,舞台倒塌受傷或死亡,
當然可以請領意外險保險金,
可是郭金發是死於心肺衰竭,
這個是身體出問題引發的死亡,
只要是疾病造成的,
基本上都不是意外險的範圍,
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
 
有時候疾病跟意外並不是那麼好區分,
保險公司往往會利用這個縫隙拒絕賠償,
比如:
某男子騎車摔倒導致大腦血塊破裂而癱瘓,
看起來是意外沒錯,
可是有心拒絕賠償的保險公司,
就會主張:
你是因為大腦血塊破了,才會騎車騎到一半摔倒!
把因果關係顛倒,
本來是:騎車→摔倒→大腦血塊破裂→癱瘓(A)
就變成:騎車→大腦血塊破裂→摔倒→癱瘓(B)
因為保險戶是原告方,負舉證責任,
必須證明過程是A不是B,
這個官司就不好打了~
 
結語:
所有保險裡面,意外險是相對便宜的保險,
不過其保險範圍
是不包括因為身體病變產生的傷害的,
投保前還是要弄清楚,
不然錢交了,事故發生,保險公司卻不理賠,
生氣也是白生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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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