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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年前曾經接到一個電話,
G男:"律師,我有一個問題想問一下?"
K:"你簡單講,我簡單回答~"
(太複雜的話,請攜帶文件到所諮詢,對了,記得帶錢~)
G男:"就是怎麼躲開通姦罪?"
K:"???請把情況說明一下!"
G男:"怎麼說勒~就是我最近這幾天,
可能會跟一個有夫之婦發生性關係~"
G男頓了頓:"我想知道怎麼避開通姦罪!"
K(微笑~):"那就~不要發生關係阿!"
G男:"律師,我就是不懂才來問你~"
K:"跟有夫之婦發生性關係,就構成通姦罪,
這個法條沒那麼複雜,沒什麼閃躲的空間~"
(K的OS:就算有,我也不會告訴你,律師也是法律體系的一環,
不可能也不應該指點你去閃避法律~)
G男:"難道沒有既發生關係又可閃過罪責的?"
K:"有阿!"
G男:"請律師務必指點我!"
K:"等對方離婚,離婚後你們愛怎麼搞就怎麼搞!"
G男:"律師你這個回答有講跟沒講一樣!"
(咦!你還真的發現我在跟你莊孝維阿!)
K(深吸一口氣):
"聽著,世界上沒有什麼事情不用成本或副作用,
也沒有什麼既可以做愛又可以躲掉法律責任的好康,
當然你可以試試看,也許不會被發現,
但是一旦被發現,就要有承受後果的心理準備~"
K:"我給你的建議是,如果你看到眼前有一個洞,
你要做的是:不要掉到洞裡,而不是問怎麼爬出這個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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