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年前曾經接到一個電話,

G男:"律師,我有一個問題想問一下?"

K:"你簡單講,我簡單回答~"

(太複雜的話,請攜帶文件到所諮詢,對了,記得帶錢~)

G男:"就是怎麼躲開通姦罪?"

K:"???請把情況說明一下!"

G男:"怎麼說勒~就是我最近這幾天,

        可能會跟一個有夫之婦發生性關係~"

G男頓了頓:"我想知道怎麼避開通姦罪!"

K(微笑~):"那就~不要發生關係阿!"

G男:"律師,我就是不懂才來問你~"

K:"跟有夫之婦發生性關係,就構成通姦罪,

     這個法條沒那麼複雜,沒什麼閃躲的空間~"

(K的OS:就算有,我也不會告訴你,律師也是法律體系的一環,

              不可能也不應該指點你去閃避法律~)

G男:"難道沒有既發生關係又可閃過罪責的?"

K:"有阿!"

G男:"請律師務必指點我!"

K:"等對方離婚,離婚後你們愛怎麼搞就怎麼搞!"

G男:"律師你這個回答有講跟沒講一樣!"

(咦!你還真的發現我在跟你莊孝維阿!)

K(深吸一口氣):

"聽著,世界上沒有什麼事情不用成本或副作用,

也沒有什麼既可以做愛又可以躲掉法律責任的好康,

當然你可以試試看,也許不會被發現,

但是一旦被發現,就要有承受後果的心理準備~"

K:"我給你的建議是,如果你看到眼前有一個洞,

你要做的是:不要掉到洞裡,而不是問怎麼爬出這個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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