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兩個新聞,讓我思考一個問題,
就是"榮譽感值多少錢?"
一個是醫護人員為了一直存在的人力過勞情況
(八仙事件後又更嚴重勒)向衛福部反映,
衛福部蘇姓處長回應:「真的,救人第一,拜託各位」~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7-06/61945
一個是棒協要徵召職棒選手代表國家參加12強比賽,
職棒工會提出幾個訴求,
其中一個是為球員比賽期間受傷的風險投保保險,
另一個是相關收益應分配給球員及工會,
棒協不但不處理,還指責棒球選手不為國爭光,
棒協秘書長林宗成表示,
站在棒協的立場,對不一樣的聲音都會尊重,
但遺憾的是,現在年輕人對國家榮譽不覺得重要,
「為國爭光」4個字成了牌匾,只是讓人觀瞻。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376674
我想問的是,
醫護人員哪個不是救人第一?
人力不足,
向主管機關要求合理的人力配置,
怎麼在大官的眼中,
就變成不夠"救人第一"了勒?
職棒球員冒著受傷(可能中斷職棒生涯)的風險為國爭光,
要求投保保險,哪裡過份了?
怎麼在棒協眼中,
就變成沒有榮譽感不為國爭光了呢?
還是官員覺得,
只要喊出"救人第一"的口號,
醫護人員就會精神百倍(保力達蠻牛!),
可以以一擋百,處理燒傷病患只要一個護士?
只要喊出"為國爭光"的口號,
棒球選手參加國際比賽時,就會神功附體不會受傷?
(請google"張家浩""周思齊"這兩個名字,
他們代表台灣比賽受傷後,棒協有替他們做什麼或支付任何費用?)
二戰都結束多久了,
台灣官員還在強調精神戰力?
精神戰力是一時的,過得了初一,過不了十五,
(日本最強調精神戰力了,最後還不是被打爆?)
老是要求醫護人員職棒球員為榮譽拼命,
一個人腎上腺素有那麼多嗎?
官員們還真的把大家當成聖鬥士星矢身上都有小宇宙阿?
為榮譽而戰!
這個道理我懂,也經過那樣的歲月~
國小國中時,
為了比賽,k可以忍受無窮止盡的無聊練習,
甚至師傅(高年級學長)的打罵,
只為了爭取上場機會,以及上場的那幾分鐘,
那時的想法很單純,我要為"oo國小""oo國中"的榮譽而戰!
後來,長大了,出社會工作了,
榮譽感,來自客戶的肯定,或法院的一紙判決,
但是,有個前提,請給我相當的報酬!
因為,我已經不再年輕,不再是一個人,我要養家!
榮譽感,會讓我的服務品質上升,
(不管客戶知不知道,只要有必要,就只好加班~)
但是勒,
榮譽感並不會讓我成為一個不收費的律師,
如果有人跑來說你要給我免費,不然就是沒有律師道德,
我會毫不猶豫的把他趕出去,心安理得~
如果你要因此說我是一個冷血律師,那也隨便你,
我的熱血與榮譽感,
本來就不是為了"不想付錢的你"存在的!
同樣的道理,
醫護人員的榮譽感,會讓他們處理病患過程更加用心,
但不能因此要求他們無限期無止盡的停止休假,
不能因此要求他們不領加班費,或要求一個人當三個人用!
棒球選手的榮譽感,會讓他們為國出賽時更認真更專注,
但不應該成為剝削他們或是不為他們投保保險的藉口!
榮譽感值多少錢?
我認為是無價,
這麼珍貴的東西,要用在值得的人事物身上,
衛福部,棒協,你們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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