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日本織田信長的歷史書籍,
織田信長本來是一個默默無聞的大名,
後來一戰成名,變成日本戰國時代的風雲人物!
而那個成名的一戰,就是桶狹間之役,
故事是這樣的,
超級大名(諸侯)今川義元
帶著n萬人馬要去京都遊玩(?其實是上洛,就是稱霸的意思)
經過織田信長的領地,
織田信長手下只有幾千兵力,
可以選擇的有限,要嘛投降,要嘛反抗到底,
一般人都建議投降避避風頭,
不過織田信長卻執意出擊,
趁夜黑風高的時候突襲了今川義元的大本營,
割下了今川義元的頭顱,
這就是當時震撼日本的統狹間之役!
打官司就是戰爭,
身為律師,
很不喜歡來自對手律師的突襲,
比如:當庭提出書狀讓你來不及反應~
也很不喜歡來自法官的突襲,
比如:開庭時不表明心證認為哪個地方他很在意,
讓雙方律師有機會攻防或補充證據,就判決了!
不過勒,
上面的突襲都是小菜一碟,
最厲害的,是來自當事人(客戶)的逆襲!
比如:
當事人說被騙錢,對方一定有詐欺,
我說要不要告民事?
當事人說告民事沒用告詐欺,
好,就告詐欺,
結果勒,開庭時對方(被告)拿出一堆匯款單據,
說有陸續還錢,並沒有詐欺的意思!
(k含淚默默點頭~)
(都有在還錢了,怎麼可能構成詐欺!)
開完庭回去問當事人,
當事人說唉阿他只有還一點點阿!
k:有還一點點跟完全沒有還錢捲款潛逃,差別很大!
你應該跟我講清楚的!(攤手~)
比如:
當事人說房子被偷過戶,要提告,
結果相關過戶資料調出來,
當事人申請的印鑑證明在上面,
代書也作證說當天當事人有到場阿~
(k滿臉豆花淚牛滿面~)
結語:
張惠妹有首歌的歌詞是這樣:最愛的人傷我最深~
被當事人突襲,是最有殺傷力的!
請各方大德委託律師時務必誠實告知實情,
不要跟自己的律師過不去,
也不要跟自己的錢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