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談到陳為廷性騷擾的事情,

談到性騷擾,k之前辦過幾件性騷擾案件,

所有刑事案件中,性騷擾案件是很不容易有真相的案件,

特別是一方說你有偷摸我,另一方執意否認時!

因為事發突然,

沒有人會預先拿出手機拍照錄影,現場也不見得有監視器,

在直接證據付之闕如的情況下,

幾乎都是各說各話~

 

某一天接到一通電話,

a男:"林律師,有件事情請你幫忙!"

k:"你說~"

a男:"電話裡不方便~"

k:"我在事務所,你過來!"

 

某一個早上,就是平常的通勤日,

a先生像平常一樣在八點從土城搭捷運到台北市上班,

看到新埔站外黑壓壓的一片人海,

他很慶幸自己買在土城,不會跟大家擠在車站上不了車~

 

在江子翠站到西門站之間,

是跨過淡水河從河面下穿過,是板南線最長的一段距離,

這段四分多鐘的時間,車上的氣氛是安靜略帶一點沈悶的~

 

突然間,身邊有一個女生聲音出現:

"先生,請停止頂我!"

整個車廂起了一陣騷動,

a先生轉頭望了望,好奇發生了什麼事情~

女子聲音轉為高亢憤怒:

"先生,請把你的性器官從我屁股移開!"

突然間,他提著公事包的左手被一個女子一把抓住,

"你頂我多久了?叫你移開還裝蒜!"

剎那間,他才驚覺自己是那個女子說的那個人,

"我沒有,我沒有!"的辯駁聲音,

在整個車廂的人集體投射過來的質疑眼神下,顯得相當慘白無力!

 

捷運進了西門站,

女子抓住他的手,旁邊乘客幫忙推,一陣推擠後,他被帶出車廂,

在此之前,已經有乘客用車廂內的通報系統通報,

捷運保全及工作人員已經在車廂外等候~

女子:"就是他!"

保全很客氣的說:"先生,麻煩跟我們走~"

他跑走了!

他只想逃,逃離這個讓他難堪的情境,

另一方面,他想到了今天上午九點那個重要的會議,

總經理親自召開,由他向合作廠商做簡報,

他準備這個簡報準備了一個月,只准成功不能失敗,

他沒辦法想像自己沒有出現的場景~

 

一個月後,捷運警察找到他,

他打了電話給我~

 

k:"先問一個問題,你有沒有做?"

a先生:"我沒做!"

k:"我關起門來問你,有沒有做?"

a先生:"真的沒有!"

k:"那你為什麼要跑?"

a先生:"我覺得很莫名其妙,而且那一天有一個重要的會議,

      我消失,會丟掉工作~"

k :"我相信你,不過,你跑掉是事實,這樣的情況下,任何人都會懷疑你的!"

k:"請你提供你公司的會議紀錄,我要證明你有趕快離開現場的動機~"

a先生很為難:"我希望不要鬧大,我不希望我公司知道這件事~"

k:"我知道了~"

k:"我可以請地檢署調閱捷運車廂內錄影帶,

      證明你當時一手拉吊環一手拿包包,

      不過勒,請不要抱太大希望,

      早上車廂人擠人的,能看到的只有你的上半身,

      而且對方是指控你用老二頂他,

      這個在腰部以下的動作,錄影帶絕對看不到,這個地方很麻煩~" 

 

根據無罪推定原則,當然是女生要證明a先生有用下體頂他,

不過,性侵案或性騷擾案這種比較會被道德非難的犯罪,

無罪推定原則某程度是不存在的~

 

k:"最後一個問題,你有沒有前科?跟性騷擾有關的?"

a先生低頭沈默~

k:"先讓我了解情況,對你比較好~"

a先生抬起頭來:

"我年輕時曾經交過一個女朋友,分手後被她告性騷擾"

a先生頓了一頓:

"為了這件事,我跑了幾次警局跟地檢署,

很慌也很累,後來不想再跑法院,就認罪了~"

 

最糟糕的情況出現了,

當事人涉及性騷擾,而他之前又有性騷擾前科~

 

開庭時,檢察官臭著臉,

這就是莫非定律,性侵案就一定會碰到女檢察官(電腦選的喔!)~

檢察官:"宣示你三項權利,balabala~"

            "來,你有沒有做?"

 a先生:"我沒有,我真的沒有!"

檢察官冷笑:"沒做?那你為何要跑?"

a先生:"我有一個重要會議...."

檢察官打斷他:"這是刑案喔,

         有什麼重要會議,比性騷擾這件事更嚴重的?"

a先生:"......"

檢察官:"你要不要跟對方和解看看?"

a先生:"我跟律師談談看~"

檢察官:"休庭五分鐘!"

 

a先生:"律師你覺得該怎麼做?"

k:"如果你沒做,我認為要你硬吞下性騷擾這三個字,對你很不公平!

      通常這樣的情況,我會建議你主張無罪拼到底,

      不過你有性騷擾前科,這個很難處理,

      到最後雙方各說各話,檢察官難以判斷時,

      性騷擾前科就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你會死得很難看~"

k:"以我看來,目前對你最好的方式,不是打無罪,也不是認罪,

      而是跟對方和解,對方撤告,檢察官不起訴,

     你也不會再多一條性騷擾前科~"

a先生想了想:"好!就這麼做!"

 

後來這個案件是以和解方式處理掉,

a先生拿到他要的(沒事),

女生拿到他要的(金錢),

檢察官拿到他想要的(結案),

真相勒?

沒人知道,也沒人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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