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一陣子,就會有這樣的新聞出現,內容都大同小異,
不外乎:現在律師市場飽和,律師行情很差,很多人變成流浪律師balabala,
不禁令人懷疑是否記者間的新聞稿都互相抄來抄去勒~
有執照沒有執業(接不到案件)就是流浪律師?
那有律師執照卻流浪到法院當法官的也是流浪律師囉?
都在法院當法官了,還能在外面接案嗎?
如果以接不到案件這個要件來看,有律師執照的法官也算是流浪律師勒!
k也曾拿這件事向某法官同學開玩笑說:
"ㄟ,按照這個標準,你也是流浪律師的一員勒~"
某法官:"是阿,我要去找找,
把那個不知丟到哪裡去的律師證書拿出來晾一晾,也許哪天用得著~"
我很訝異沒有人對新聞這樣的定義提出質疑,
你去查一查最近二十年錄取多少司法官(法官檢察官)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
以六至七成有律師執照來算,
新聞所謂流浪律師6000人(13000律師執照-實際執業的律師7000人)
有多少人跑到公家單位做事(且是正職)?
還有阿,
太陽花運動戰神學長黃國昌,也有律師執照,也考上司法官,
但是他卻走學術路線,在中研院上班,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uthor/authorid/31/
依照報紙的定義,他也是流浪律師的一員勒~
另所謂執業應該是指有向公會登錄的律師(訴訟律師),
而有些非訟事務律師及公司法務律師是不打官司的,
那扣掉這些人,究竟還剩下多少?
我認為這樣的新聞看看就好~
當然最近幾年律師執照放寬不少,
錄取人數從原本三四百個變成八九百個,
似乎律師行情不如以往,
不過勒,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除了供給面(律師執照發放)外,還要看需求面~
最近幾年律師的供給是有增加,
但需求面有沒有增加?
k認為也有增加,增加幅度不見得小於最近幾年多開放的名額~
20年前,只有大公司會找律師當法律顧問,
現在法治觀念比較進步
(拜一堆社會矚目案件之賜,民眾對於法律比較有所了解)
一些小公司也慢慢有權利意識,也開始找法律顧問勒,
像k最近多了一個新客戶,
是什麼?
蔬菜雞蛋行!
連賣蔬菜水果的都開始想要請法律顧問,
你說這個法律市場需求有沒有增加勒?
最後,律師執照本來就是一張門票,並非飛黃騰達的保證,
如果很認真辦案,市場是看得到你的,
年輕的新進律師,
先要求自己認真,再來談市場有沒有飽和的問題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