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學運以來,

網路上有一些意見,

比如:

不懂服貿,就不應該反服貿balabala,

其實喔,

這都是一知半解的說法~

 

依照k審閱契約的經驗,

有些契約,如果看不懂,最好的處理方式是:不要簽!

如果是看懂了契約內容,卻對自己不利,最好的處理方式是:不要簽!

除非"看懂了"且"確定對自己有利"(至少不能過度不利),才會建議客戶簽署~

像前陣子k處理一份泰國契約,條約內容之苛刻,前所未見,

k給客戶的建議是:不要簽,

因為就算以後發生爭議適用泰國法律,都比依照這份契約內容來得強得多~

 

也就是,

對於這種對外契約,

在徹底了解前,是以不簽為原則,絕對沒有閉著眼睛簽字這回事!

為了簽而簽,是最不好的!

 

回到服貿這件事,

現在支持跟反對的人,大多對服貿內容不是很清楚,

反服貿的人,不清楚內容,但反對,----->小心謹慎,

支持服貿的人,不清楚內容,但支持--->愚蠢~

 

是的,這就是我的評語!

 

你連這個東西是什麼都不知道,採取質疑甚至反對的態度,不見得不對,

畢竟,沒有簽訂之前,都還有挽回餘地,小心謹慎總是好的~

(有人拿不明藥丸給你吃,說吃下去會很爽,你吃不吃?)

馬政府的處理方式,去年六月簽署前,沒讓民眾知道,

簽署後才辦公聽會(實則是政令宣導會,因為都已經簽了,業者反對也是狗吠火車),

事後又極力迴避立法院的監督,

這才引爆這麼大的爭議~

立法院那30秒只是引信,不是炸藥,

不信任的炸藥,早在政府隱瞞談判簽訂的過程時,就已經埋下~

 

至於什麼內容都沒看,就支持服貿的人,

說實話,我不知道他們在支持什麼?

甚至,他們也許正在支持一個讓自己失業或減薪的協議,

這不是蠢,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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