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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學運以來,
網路上有一些意見,
比如:
不懂服貿,就不應該反服貿balabala,
其實喔,
這都是一知半解的說法~
依照k審閱契約的經驗,
有些契約,如果看不懂,最好的處理方式是:不要簽!
如果是看懂了契約內容,卻對自己不利,最好的處理方式是:不要簽!
除非"看懂了"且"確定對自己有利"(至少不能過度不利),才會建議客戶簽署~
像前陣子k處理一份泰國契約,條約內容之苛刻,前所未見,
k給客戶的建議是:不要簽,
因為就算以後發生爭議適用泰國法律,都比依照這份契約內容來得強得多~
也就是,
對於這種對外契約,
在徹底了解前,是以不簽為原則,絕對沒有閉著眼睛簽字這回事!
為了簽而簽,是最不好的!
回到服貿這件事,
現在支持跟反對的人,大多對服貿內容不是很清楚,
反服貿的人,不清楚內容,但反對,----->小心謹慎,
支持服貿的人,不清楚內容,但支持--->愚蠢~
是的,這就是我的評語!
你連這個東西是什麼都不知道,採取質疑甚至反對的態度,不見得不對,
畢竟,沒有簽訂之前,都還有挽回餘地,小心謹慎總是好的~
(有人拿不明藥丸給你吃,說吃下去會很爽,你吃不吃?)
馬政府的處理方式,去年六月簽署前,沒讓民眾知道,
簽署後才辦公聽會(實則是政令宣導會,因為都已經簽了,業者反對也是狗吠火車),
事後又極力迴避立法院的監督,
這才引爆這麼大的爭議~
立法院那30秒只是引信,不是炸藥,
不信任的炸藥,早在政府隱瞞談判簽訂的過程時,就已經埋下~
至於什麼內容都沒看,就支持服貿的人,
說實話,我不知道他們在支持什麼?
甚至,他們也許正在支持一個讓自己失業或減薪的協議,
這不是蠢,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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