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有一個桃園縣議員很囂張,
對執行職務的警員咆哮罵三字經,還出手打人,
(這年頭,議員囂張還算是新聞嗎?)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527033.shtml?ch=rss_social
檢察官經過九天的偵辦終結將議員起訴~
(媒體曝光果然有效,地檢署效率真高!)
檢察官這份起訴書裡用了舉世說新語「蜂目豺聲、殘警以逞」,
指控議員口出惡言,凶猛如豺狼般欺負警察逞威風!
嗯,k覺得這位檢察官學問真好~
(這個成語k還真的沒聽過勒)
不過k覺得很奇怪,
怎麼檢察官碰到社會矚目案件,突然學問都好起來勒,文思泉湧的,
像前陣子桃園縣鄉代王貴芬呼護士巴掌引起軒然大波
(又是桃園縣,打人應該是他們地方民代的優良傳統吧?!)
檢察官起訴時也是引了一句「一犬吠聲,眾犬咬人」,
真是大快人心,鄉民紛紛叫好~
http://travel.ettoday.net/article/303331.htm
說實話,k對於檢察官老愛在起訴書用成語,是有一點小小意見的~
打官司,不是吟詩作對,是真槍實彈的硬幹,
什麼叫真槍實彈?
就是證據說話,法條說話,
檢察官面對一個惡人,修理他最好的方式,是蒐證完全完整,
人證物證都有,全部的犯罪事實跟法條都扣得緊緊的,
讓被告(跟辯護律師)一點機會都沒有,
這才是真正的實力!
至於寫一堆成語~~
不好意思,我這個人就是這麼直,
我認為,那只是一連串的形容詞,
寫出來很爽,很大快人心,但在法庭上一點意義都沒有!
(成語能吃嗎?能當作證據嗎?不行勒!)
當然,如果檢察官證據都蒐集得很完備,很紮實,
包圍對方之餘,附庸風雅一下倒也無妨
(曹操在赤壁之戰前不也寫了一首短歌行,"對酒當歌,人生幾何"~)
但是勒,如果上面的工作沒有做好,或是證據不夠,
那起訴書寫一堆成語充數,只會讓辯護律師看了想笑
(沒證據是吧?應該是因為找不到證據,只好寫一點成語形容詞的講這個被告有多壞~)
結語:
我們這一行是法律系,不是中文系,
就讓法條跟證據說話吧,
至於成語什麼的,閒暇之餘再來研究也無妨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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