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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寫的法律問題回覆~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821556/IssueID/20111117#

k的喃喃自語:我真的很虛榮阿~

 

催收公司登門搬物 觸強盜罪

2011年 11月17日

 

嘉義林小姐問:


有個自稱是電信業者外催公司的人,以顯示來電的號碼打電話來我家,

跟我說積欠電信公司一萬多元,如果不繳錢的話,要帶人到我家來搬東西。

請問,電信公司可以委託別人催帳嗎?這樣構成恐嚇嗎?

他真的可以帶人來我家搬東西嗎?

 

律師林智群答: 


電信公司遇到呆帳,如果自行催收達六個月未能催收成功,

通常會將呆帳整批委外代催,改由催收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進行催收,

這樣的行為並未違法。

 

可向電信公司客訴

但這些電話催收人員為追求業績,有時會做出遊走法律邊緣的行為,

諸如:告知若不繳款會被抓去關,或帶人去你家之類的話語,

試圖對債務人造成心理壓力,進而壓迫債務人繳款,

這種話語可能構成《刑法》第三○五條的恐嚇罪。


另外,催收公司也沒有權利到家裡搬東西,

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催收人員將觸犯《刑法》第三○六條侵入住居罪及第三○四條強制罪,

甚至是第三二八條的強盜罪。


其 實電信公司對於委外催收公司都有一定的要求(不得違法、不得造成客訴或民怨),

催收公司為避免爭議,對於每通催收電話都會做電話錄音,

如果上開行為已對讀 者造成困擾,建議讀者可向電信公司反應,

電信公司會協同催收公司調閱電話記錄,檢視有無違法或可議之處,

若催收人員確有言語不當,公司應會懲處該名電話催 收人員。


記者劉昌松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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