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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連續三天的頭條都是富邦運動彩券舞弊案,

就可以知道這件事情鬧得有多大~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74688/IssueID/20110917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76621/IssueID/20110918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77730/IssueID/20110919

 

其實富邦銀在這個案件裡是受害人,

他決定要給員工一個機會,不提告,法律上也不能說不對,

不過勒,結果富邦卻從被害人的角色變成千夫所指~

只能說富邦的高層主管頭殼壞去,

忽略了運動彩券這種博奕事業,最講究的就是公平,

一旦有不公平的事情發生,如

果沒有第一時間殺雞儆猴,那彩券公信力就被摧毀了,

這時候就不是講溫情的時候了,

要講溫情,提告後也可以替員工求情阿,而不是幫忙隱瞞,

那只會讓社會大眾懷疑:

你富邦是否也是共犯結構的一部分?

之前還有多少舞弊是這樣被搓湯圓搓掉的?

另外我也要問:

公司法務主管是混什麼吃的?

IN HOUSE不是翻翻法條作法律分析就算勒,

既然是企業的一份子,就要連同商業風險這一塊一併考量進去,

不是說:

喔,我們富邦是受害人,我們可以決定不提告,給員工一個機會~

 

總之,

富邦運彩公司第一時間不做提告動作並召開緊急記者會,

已經犯下大錯,

運彩內控主管固然要去職,

運彩總經理跟法務主管,都應該被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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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