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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最大的新聞就是:一個老翁在消防隊員面前眼睜睜被燒死~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16/34773686/要命15分鐘火海噬翁 

 

新聞一面倒的要消防隊員負責,消防局長還因此被調離主管職,

網路上也是一片對消防隊員的撻伐聲~

 

那我要問:

最應該怪的,第一個要怪的,是那個縱火的人(老翁的兒子)吧?

怪消防隊員?

那跟酒駕車禍撞得稀巴爛全身都是洞,

送醫院後要求醫生要負責把這個人修理到完好

(如果長得不帥最好順便幫他整形一下),

絕對不接受躺著進去還是躺著出來,

有什麼兩樣?

 

消防隊員不是超人,醫生也不是超人,

他們是在替前面闖禍的人收拾殘局,只能在既有的現況下盡力處理,

消防隊到達後也要觀察地形確定施救方式,

確保被救的人跟救的人(你沒看錯,就是消防隊員自己)都安全,

能夠開始發揮救援效果,也要十幾二十分鐘,

(就算是鋪充氣墊也要時間讓他充氣吧,難不成一攤開就叫老翁往下跳?)(註)

另外消防隊員顧著救人,火就會自動消滅?不用分人力救火嗎?

在這樣的情況下,

要求消防隊員一到現場,就能立即投入救人,否則就是失職的論述,

很難引起k的認同~

 

結語:我們離理性論述的公民社會還很遠阿~

 

 註:這裡有一篇舊報導說明氣墊鋪設條件及所需人力場地,請參酌~

http://tw.myblog.yahoo.com/jw!_69FPriCFRn.oXv3QNf7CIUTPA--/article?mid=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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