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客戶來找我,他之前跟某人不愉快,

某人因此常常發無聲電話給他,一天發個一兩百次,

客戶憤而提告刑事,對方卻被判無罪,

客戶覺得原來律師不好,忿忿不平想上訴~

 

k:那現在你還有沒有接到無聲電話?

客戶:沒有了

k:那你的問題解決了阿,

     你打官司的目的是要對方停止這個行為,對方後來停止了,

     那官司就算沒贏,你的目的也達到了,

     我想也沒有必要繼續糾纏下去,並不建議上訴勒~

 

結語:

打官司想贏很正常,

不過有時候就算沒贏,並不代表這場官司毫無意義,

起碼向對方宣示自己不會善罷干休,

提告打官司透露出的訊息,比只用嘴巴講講強烈多了! 

就算最後沒有勝訴,只要問題有獲得解決,打官司的目的也不算沒有達到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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