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問題

去年9月中收到一封法務訪視通知函

寄件者為立德國際資產管理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還寫了承辦法務人員

裡頭寫了台端因積欠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貨款

於清償期未清償,近期會派員來訪視三日後查封

我確認未與該公司有往來。

該封信件除了名字是我的,地址都不對~

而且現居地址為租賃~屋主根本不是我呀!

管理員是看名字才投到我家信箱

當時打了165,說明狀況,

警察說非政府機關不予理會有權拒絕~

經過了半年之久~
這個擾人的信件還是一直不斷的寄來
寄來次數可能有10次之多~
每次都被我退回去~

今天更誇張收到『聲請強制執行前通知書』了~
(依然是平信,丟在我的信箱)
我還是一樣請管理員把它退回去
請問~我該怎麼做才不會繼續收到這一系列的信件。

還有這些信件是否會對我造成法律上的任何行為呢??

 

k的回答

有些不肖公司常用這招,

先寄一堆莫名其妙的文件讓你麻木,

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你給多少錢,

你不小心沒有在20天內異議,就確定了,變成你欠他們錢,

所以還是小心為上~

 

arrow
arrow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