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另一個引人關注的新聞是:師大夜市太吵,居民組成自救會,
市府認為6米以下道路不能經營商業,勒令一堆店家歇業,
並把公車站牌等指示有關"師大夜市"字眼都拿掉~
k的想法是:
一個商圈要成形很難,要毀掉很容易,
(建成圓環重建後到現在幾年了,人潮恢復了沒?)
你政府一方面鼓勵觀光,一方面又把有特色的商圈毀掉(在地圖上抹去),
那在幹嘛勒?
好市長說:依規定6米以下巷道本來就不可以設店家~
你好市長那麼守法,既然於法有據,
就應該依這個標準把忠孝東路巷弄內的店家清光,把士林夜市附近店家清光,
(這樣徹底的搞,保證台北市就跟歐洲城市一樣,半夜想吃東西也找不到東西吃)
幹嘛獨搞師大夜市?師大夜市居民比較高貴?
店家,是人民,
消費者,是人民,
居民,是人民,
一面討好店家,把店家賺錢的快樂建立在居民的痛苦上,是不對,
但全面向居民傾斜,把師大商圈毀掉,讓愛吃異國美食的人沒地方去,也不合理~
難道沒有折衷衡平的方式嗎?
沒辦法弄各地方捐,店家營收一定比例回饋地方,
並對店家開立總數地點時間進行控管,
讓師大夜市繼續存在,店家可以繼續賺錢(賺比較少)的同時,
讓居民有一個比較好(相對好,不是最好)的居住品質.
這樣的處理方式是有的,但市府只想選擇最快速的方式處理,
只能說:市府官員很懶惰很鄉愿而已勒~
------------------以下為新聞-----------------------------
師大商圈擴張快速,引發居民抱怨居住環境髒亂,
由於商圈許多店家違反都市計畫法,在六米以下的巷道內開設餐廳或服飾店,
北市都發局第一波執法,已經針對六十多家業者進行裁罰。
先給十天陳述意見,如果店家無法提出「土地使用分區」的合法營業證明,
北市府將依法開罰六萬;同時將連續處罰,直到停業為止。 (林麗玉報導)
商大商圈因為商圈不斷擴張,帶來的人潮、噪音、油煙及垃圾,引發周邊居民成立自救會,
由於師大商圈許多店家,並沒有符合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因為師大商圈的住三區規定,六米以下巷道不得從事餐廳、零售、服務等商業行為,
許多餐廳、服飾店就開在六米以下巷道內,
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說,北市府第一波會先針對浦城街一帶,
六十多家嚴重影響當地居民環境品質、公共安全的餐廳、服飾店家等,
依法開單通知改善,甚至要求停業。
發言人張其強說,
郝龍斌市長指示市府相關單位處理師大商圈,
一定要依法行政、並顧及當地住家居民的權益,持續與店家溝通,
台北市都發局二科科長汪禮國表示,針對師大商圈商家違反都市計畫法違規營業,
會由建管處發文,給予十天的陳述機會,
看看店家是否有民國七十二年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之前,市府早期核發的合法使用登記照明,
如果店家無法證明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合法營業,
建管處將開罰六萬元,直到停業,會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