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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另一個引人關注的新聞是:師大夜市太吵,居民組成自救會,

市府認為6米以下道路不能經營商業,勒令一堆店家歇業,

並把公車站牌等指示有關"師大夜市"字眼都拿掉~

 

k的想法是:

一個商圈要成形很難,要毀掉很容易,

(建成圓環重建後到現在幾年了,人潮恢復了沒?)

你政府一方面鼓勵觀光,一方面又把有特色的商圈毀掉(在地圖上抹去),

那在幹嘛勒?

 

好市長說:依規定6米以下巷道本來就不可以設店家~

你好市長那麼守法,既然於法有據,

就應該依這個標準把忠孝東路巷弄內的店家清光,把士林夜市附近店家清光,

(這樣徹底的搞,保證台北市就跟歐洲城市一樣,半夜想吃東西也找不到東西吃)

幹嘛獨搞師大夜市?師大夜市居民比較高貴?

 

店家,是人民,

消費者,是人民,

居民,是人民,

一面討好店家,把店家賺錢的快樂建立在居民的痛苦上,是不對,

但全面向居民傾斜,把師大商圈毀掉,讓愛吃異國美食的人沒地方去,也不合理~

 

難道沒有折衷衡平的方式嗎?

沒辦法弄各地方捐,店家營收一定比例回饋地方,

並對店家開立總數地點時間進行控管,

讓師大夜市繼續存在,店家可以繼續賺錢(賺比較少)的同時,

讓居民有一個比較好(相對好,不是最好)的居住品質.

 

這樣的處理方式是有的,但市府只想選擇最快速的方式處理,

只能說:市府官員很懶惰很鄉愿而已勒~

 

------------------以下為新聞-----------------------------

 

師大商圈違規營業店家 首波60多家裁罰停業

中廣新聞網中廣新聞網 – 2012年2月7日 下午9:39

師大商圈擴張快速,引發居民抱怨居住環境髒亂,

由於商圈許多店家違反都市計畫法,在六米以下的巷道內開設餐廳或服飾店,

北市都發局第一波執法,已經針對六十多家業者進行裁罰。

先給十天陳述意見,如果店家無法提出「土地使用分區」的合法營業證明,

北市府將依法開罰六萬;同時將連續處罰,直到停業為止。  (林麗玉報導)

 

商大商圈因為商圈不斷擴張,帶來的人潮、噪音、油煙及垃圾,引發周邊居民成立自救會,

由於師大商圈許多店家,並沒有符合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因為師大商圈的住三區規定,六米以下巷道不得從事餐廳、零售、服務等商業行為,

許多餐廳、服飾店就開在六米以下巷道內,

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說,北市府第一波會先針對浦城街一帶,

六十多家嚴重影響當地居民環境品質、公共安全的餐廳、服飾店家等,

依法開單通知改善,甚至要求停業。

發言人張其強說,

郝龍斌市長指示市府相關單位處理師大商圈,

 一定要依法行政、並顧及當地住家居民的權益,持續與店家溝通,

台北市都發局二科科長汪禮國表示,針對師大商圈商家違反都市計畫法違規營業,

會由建管處發文,給予十天的陳述機會,

看看店家是否有民國七十二年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之前,市府早期核發的合法使用登記照明,

如果店家無法證明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合法營業,

建管處將開罰六萬元,直到停業,會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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