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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了一個非法吸金案,被害人將近兩百個,被告二十幾個,辯護律師十幾個,
開庭時跟開股東大會差不多,
開庭快結束時,法官一口氣訂了8次庭期(還只是問被害人而已),被告(and律師)哀鴻遍野~
被告a:那天要去旅遊,已經訂好機票,
法官:那我們調整一下庭期~
其他有事的先講,不要事後跟我說沒辦法到阿,
被告b:我那天要開會~
被告c:我那天有事~
法官(冷笑):怎麼大家都開始發難勒,都不准!
k律師:有些被告(= 我的被告)是邊緣小角色,對證據的證據能力也沒有意見,應該不需要每次都到~
法官(搖頭):都要到!
我知道你在講什麼,也不無道理,
不過既然有律師質疑偵查中卷證的證據能力,要玩就玩到底,只能大家一起奉陪~
被告c:我十月要到上海工作,沒辦法到~
法官:那我必須對你限制出境囉,你的生涯規劃要調整一下~
感想:這個法官實在是太屌勒!
雖然有點機車,不過,不嫌案件繁雜,審理案件明快,算是好法官一枚勒~
PS:法官不是說喔我是法官,人家就會尊敬你勒,
要 認真 有經驗 壓得住陣腳,不然是得不到律師尊重的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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