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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幾天的挖掘, 四位罹難者家屬終於被挖出來了,
看了真令人感到悲傷~
不過勒, 事情不是發生了一陣悲傷就算了,
往後我們要趕快推動立法, 將危險的地質區域列管禁建~
但是勒,
我在一位地理研究員的部落格上得到一個訊息:
因為86年林肯大郡事件, 國人對於開始重視山坡地地質等問題,
而地質法在93年時就已經三讀通過,
既然通過了, 為何還會發生這個悲劇?
我引述他的內容:
地質法要求政府公開地質災害潛勢的資訊,劃設地質敏感區。
而位於地質敏感區的土地開發者,必須做出必要的地質調查及配套防災措施,才能開法土地。
可想而知,地質敏感區一旦劃設,許多建商的利益立刻受到衝擊。
於是,相關人士組織遊說團體遊說立法委員,極力阻撓地質法的立法。
結果地質法延宕了 14 年,甚至在 2004 年完成三讀後還能遭到復議,得重頭來過。
http://richter.pixnet.net/blog/post/26122772/1#comment-28405521
http://richter.pixnet.net/blog/post/26122772/1#comment-28405521
那位部落客專長在於地理地質, K的專長在於法律,
K就很好奇, 到底這部夭折的地質法在規定什麼,
透過立法院網站上的議事紀錄系統, 我找到這個法的細節,
該法要求建立一個全國地質資料, 每隔5年通盤檢討一次,
任何土地開發都必須提出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報告,
到底是哪些立委把這部已經三讀的地質法殺掉的,
經過一樣的系統, 我找到了這個,
立委廢掉這個地質法的理由也很赤裸裸, 我把它全文照引:
"恐陷信賴政府土地使用計畫之土地開發人(就是建商勒)於基地申請建築開發時面對驟然不應開發之虞"
也就是建商已經在各山坡地大肆購地準備開發興建住宅,
但這部地質法通過後, 有些地區可能會被列為地質敏感區, 使得建商無法開發,
那建商買了一堆山坡地, 豈不血本無歸?
那建商還能不大大鼓動親財團的立委阻止這部地質法?
精彩的還在後面,
有四十二位立委, 吳敦義院長赫然在列!
現在的行政院長是當年殺掉地質法的兇手, 那可不可以說他是害死這四條人命的兇手勒?
我看未來一週這個將成為新的政治風暴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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