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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年終國營事業年終獎金一定被拿出來批判一下,
特別是全民日子過得苦哈哈時~
特別是全民日子過得苦哈哈時~
但是國營事業員工該不該領年終獎金勒?
我認為只要國營事業的經營一天必須要看政府臉色,
它的經營績效就無法被真正表現出來,
它的經營績效就無法被真正表現出來,
也無法真正瞭解國營事業的員工的績效高低~
舉台電為例子, 台電的電價已經十幾年未曾調整,
導致台電每年都產生幾百億甚至上千億鉅額虧損,
導致台電每年都產生幾百億甚至上千億鉅額虧損,
調整電價必須要報立院同意,
以立法院不願當壞人的立場, 在壓力團體的注視下, 也不會同意~
以立法院不願當壞人的立場, 在壓力團體的注視下, 也不會同意~
當一家公司無法決定自家產品(電力)的價格,
必須要以虧本的價格賣出產品(電力)時,
必須要以虧本的價格賣出產品(電力)時,
把 公司虧損數字 歸責於 員工績效不好 , 是沒有道理的!
也許員工真的毫無績效也說不定,
不過在這樣的定價決策下, 員工的績效高低是無法與公司盈虧連結的!
不過在這樣的定價決策下, 員工的績效高低是無法與公司盈虧連結的!
在大家不分藍綠都罵國營事業時, 我這樣的言論實在很不討喜,
可是不揭開事情的面紗,
我們永遠無法瞭解真正的癥結為何, 只能跟著媒體的報導角度而生氣~
回歸理性面, 我們也要想到,
台電用賠錢價錢賣電時, 虧損的金額是全民稅金支付的,
台電用賠錢價錢賣電時, 虧損的金額是全民稅金支付的,
每個老百姓或許因此省了幾百塊電費,
但跟真正得到巨大利益的財團(台塑南亞一年的用電量可多了)比起來,
是不成比例的,
是不成比例的,
政府等於是用全民的稅金補貼這些財團, 是標準的劫貧濟富!
那些阻止電費漲價的立委, 表面上是為了小老百姓, 實則是幫財團代言~
所以國營事業的經營必須回歸專業, 避免政治力介入商業決策,
否則這筆爛賬永遠算不清楚,
大家只會把罪過怪到國營事業員工身上,
大家只會把罪過怪到國營事業員工身上,
因為這是最廉價的發洩管道, 發洩過了又如何?
一切情形還是沒有改變, 明年年底再來一次~
一切情形還是沒有改變, 明年年底再來一次~
----------------以 下 為 新 聞 報 導-------------------------
台電、中油、健保局 把大家當肥羊
國營事業發放高額績效獎金引起外界質疑,
她痛批這種作法是把全體納稅人當肥羊。
羅淑蕾指出,國營事業虧損就沒有理由發績效獎金,
但現在國營事業都搬出國營事業管理法第十四條
「國營事業人員待遇與福利,應由行政院規定標準」,
「國營事業人員待遇與福利,應由行政院規定標準」,
把績效獎金也當成「法定支給」的項目;立委無權刪除。
立院人士透露,台電與中油過去幾個會計年度,都出現未編績效獎金預算,
但年度決算卻出現鉅額績效獎金,違反預算編列正常作法,應該檢討。
此外,立院人士也指出,
台電公司從九十五年度起至今共三個年度,
送到立院的預算書都沒有編列績效獎金預算,
台電公司從九十五年度起至今共三個年度,
送到立院的預算書都沒有編列績效獎金預算,
但九十五、六兩個年度卻都以「併決算」的方式,
將核發四十六億元以上的績效獎金的結果告知立院與審計部,
將核發四十六億元以上的績效獎金的結果告知立院與審計部,
而中油公司在九十六年度也有相同的狀況,
兩家國營事業作法都有違反預算法之嫌,也沒把立法院放在眼裡。
兩家國營事業作法都有違反預算法之嫌,也沒把立法院放在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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