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這學期本來想繼續修中會的,
不過中會的難是出名的,
且下學期的課一週上兩晚,每晚上到10:00上滿四個小時,
這已經不是自己體力精神可以負荷的範圍, 就算拉!等九月吧~
這學期修稅務法規,
好歹是法科, 上課輕鬆多了,
回家也不用算題目算得要死, 壓力大減~
稅法~從來就不是我有興趣的主題, 會想去上這門課純粹是不服氣~
工作上客戶會問到稅的問題,
一般律師的第一反應是:"這個我不懂 你去問會計師~"
我的反應是:既然客戶會覺得稅法的東西是律師該懂的, 那我就去搞懂它吧!
我認為
1.既然是法科, 律師沒有弄不懂的道理,
頂多修點會計基礎就可以了, 何必劃地自限?
2.既然客戶認為這是法律的範圍,
表示在租稅顧問市場 律師 是被認同有能力處理的,
我們為何要把上門的生意往外推,
把這個市場輕易的白白的讓給會計師勒?
3.如果有租稅法規基本知識, 審合約時對於租稅規劃條款
會比較得心應手 可以作比較彈性的安排調整~
另外一點是 我覺得很奇怪,
有聽過 醫師 會計師 跑來考律師,
為什麼沒有法律人去挑戰會計師勒?
是法律人比較笨嗎?
當然, 我會去修課並不代表要考會計師, 現在提那個也太遠了!
不過我真的想把這些商業基礎知識學一點,
起碼開會時不會被財會人員用一些專業名詞呼龍過去~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