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些法律人的部落格, 其中有幾個待在法院或地檢署,
不曉得是避諱還是有怎樣的考量(也許是 法官 檢察官 身分敏感吧?!),
他們的部落格一律稱自己的工作單位為"公司"~
我是覺得很妙拉~
特別有些人是在執行處上班,
談到工作免不了會談到 債務 卡奴 等字眼,
再加上 我們公司 這種話,
很難不讓人聯想這些傢伙是在討債公司上班的勒!
(竹聯企業有限公司 or 天道企業有限公司?!)
ps:應該很少人知道吧?K的夢幻工作是當竹聯企業有限公司的法務長阿~
因為可以把酒店小姐, 出入又有保鏢, 整個就是一個很讚的感覺, 哈哈!
(莫名其妙的自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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