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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在你三十五年的職業生涯中,不同階段所代表的意義?
你學到什麼不同的東西?
答:我是打從心裡羨慕現在年輕的專業人員。
我一方面很羨慕他們的自信,但也很憂慮,替他們的客戶憂慮。
一個專業人員畢業後,如果沒有前十年狠狠的苦工,不算出道。
所以,頭十年,我都認為我在學習。
因為法律的工作,不是天分,是一種經驗的累積,你沒做過,就是不會做。
頭十年,也是我動得最厲害的時候。
從英國畢業、在新加坡做兩年多、紐約三年多,舊金山也是三年多。
每到一個新的地方,我又重新適應當地的環境,考律師、適應當地的法律。
問:十年苦工完後,接下來的階段又是如何?
答:往後的二十幾年,我就是在台灣。
頭兩年,也在學習,學國語、學台灣法律,與過去知識完全一百八十度不同。
一九七五年到九四年間,是從專業的加強,到專業的……,
我不能用顛峰這兩個字,但那是一個完全成熟的階段。
那時,覺得好像沒有什麼案子是我做不來的。
到了這個境界很舒服,任何一件事情發生,都有一個解套的方法,
也是在那時,對下一階段的計畫開始想多一點。
ccumulated(累積性)的方向。
如果沒有計畫,我自己會覺得drift(漂流)、會失去重心。
所以,我只設定一個方向。
對任何事情,都非常practical(實際),比較不會有一些fantasy(幻想)。
一九九四年,我開始對專業律師有一些不滿足感,
也有一個機會去擔任第一任國家文藝基金會執行長。
當時,文藝基金會的門一開,等於把國家其他對文藝資源補助的門都關了,
因為,全部資源集中在此,一百億的基金,資源要如何分配,挑戰性很高。
建立制度其實是專業的延伸,但又要考慮人情與文藝的生態。
那時,我建立了一個制度,公正、公平又完全透明化。
這個制度現在還在跑,是我比較大的滿足。
在文藝基金會時,我就沒有碰台積電的業務
(編按︰陳國慈一直是台積電的律師)。
(編按︰陳國慈一直是台積電的律師)。
但是一九九七年,張忠謀董事長兼總經理時,他來找我,
說要設台灣第一個GenaralCounsel,
說要設台灣第一個GenaralCounsel,
這就不只是法律的人員,而是公司整體的顧問。
我考慮了幾個月,也想實際到企業去看看。後來就答應了。
問:從企業外部律師到進入台積電,四年任內最大的挑戰是什麼?
答:這是很有趣的問題。
第一個挑戰,我不能保留過去當律師的思考方式。
到台積電的頭三個月,我就發現,要趕快離開律師這個很狹窄的思考方向。
這個角色的轉換,很難、很辛苦。
我要參與各種政策性的決定,要替公司解決問題,還要留在裡面承擔後果。
不像過去,向客戶說This is your decision,就走了。
如果客戶不高興,就換個客戶(笑)。
第二個就是一年前我當了公司的發言人,
我常常被你們的同業消遣是個不發言的發言人(抿著嘴笑了笑)。
因為法務人員向來是幕後,從來不到幕前;
但這個位子,好多事要站到前線來,要不要說出來,是一個挑戰。
最後一個挑戰,就是離開台積電,真是捨不得,真的愛,真的尊敬(停頓)。
但是,自己想做的事,還是非常重要。
問:你似乎很能掌控自己的命運,規畫自己的每一步職業生涯?
答:當一個法律的專業人員,
在這個基礎下,我所擬定的計畫,就是我可以做得到的事。
我不會幻想我去當一個舞者,
我甚至不會幻想有一天,我會在一個音樂廳演奏鋼琴。
我甚至不會幻想有一天,我會在一個音樂廳演奏鋼琴。
人生態度:
如果沒有方向,會失去重心,
如果沒有方向,會失去重心,
凡事只求盡心,然後認命,這份選擇會帶你走過低潮,
我常常勸我認識的人,提醒他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人生計畫。
但是,做不做得到,是另外一回事。
我是一個非常認命的人,我盡我的努力,但最後,我也只能do my best。
像我的小孩,我都要求他們一定要do your best,
但這個best是否是一百分,I don't care。
像我兒子數學一塌糊塗,但他就是好努力、好可憐。
那時,他在葵山小學,每天五十題作業,錯一題,第二天還要再加二十題。
有一天他累積了一百九十題,天啊!那天晚上到了十二點、一點還在那邊寫,
第二天還是考個六十分、六十一分,但我就非常驕傲。
我覺得,這就是他的努力。
這也是我的父母從小教我的。
因為他們是佛教徒,佛教徒本身是很認命的,
他們從小就不要求結果,但對過程很講究,
人生的目標,就是盡心。
問:但是,要擬定一個計畫不容易,必須要有所取捨?
答:沒錯,人生就是要了解自己,這不只是能力,
而是自己要什麼?自己的identity(認同)是什麼?
很多人都抓不到,所以引發種種奇奇怪怪的問題。
identity是我們每個人自己選的,選了以後就要認帳,不要不甘心。
例如,如果選了當職業婦女,我馬上就知道代價是什麼。
我的代價就是我的小孩成長時,我不能跟他們在一起;
代價就是(停頓)我的第一次婚姻(編按︰陳國慈的前夫是丁懋松)。
這條路要堅持,走幾十年很難的,也有很低潮的時候,
這時候就是靠這一份熱情,把這個低潮帶過去,否則就會放棄。
問:可否舉例你是如何度過低潮的?
答:就是當你做得要死要活、自己覺得好得不得了時,客戶卻不欣賞;
還有事務所的人事問題;小孩生病、畢業時,你都沒辦法參與。
這些都是低潮。
這時,你會問自己,是不是要放棄?
我很幸運的是,我在專業裡找到我喜歡的生活。
但是,這個喜歡並不是天天都喜歡、每一分鐘都喜歡。
例如,家庭的生活,也有我很喜歡的部分(笑),但是,就是要做一個取捨嘛。
例如,我肚子懷著老二的時候,我出差到多明尼加,
從台灣到多明尼加,上飛機、轉機,我記得花了三十二個小時。
那時我已經懷孕七個月了,你看,我還敢坐飛機。
而且我覺得我非去不可,因為那個案子很重要,
一去,工作四十八小時後,同一趟trip又飛回來。
嗯,滿低潮的(停)。但是,我覺得我還是比較喜歡這樣子。
問:你到底有幾次是在放棄的邊緣?
答:幾十年來,有一個動力支持我的選擇——因為我這個工作是不能停的。
這個工作一旦停了,不出兩年就回不去。
這是讓我好幾次走到邊緣都不敢走的一個動力。
這是讓我好幾次走到邊緣都不敢走的一個動力。
除了剛剛提到對小孩各種階段的擔憂,
就像父母親的年紀大了,他們人在香港,我也希望可以多一點的時間陪陪他們,
但從十七歲離開香港到現在,我父親已經去世了,
除了度假兩、三天以外,我從來都沒有陪過他們。
對婚姻的態度:把婚姻當成一個五至十年、要續一次的契約,是不是比較實際?
問:談到家庭、談到婚姻,你剛才談到因為工作,你付出的代價包括第一次婚姻的失敗。
現在許多職業婦女也有共同的難題,你如何看待現今社會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
答:如果從法律觀點,我常常半開玩笑(不敢說主張)說,
婚姻如果能像一個契約,每五至十年續一次,是不是比較合理?
如果其中有一方不表示要續,
那麼,這段時間,所生的小孩是合法的,財產要如何分配也是可以,
這樣是不是比較文明一點?
我覺得這樣比較實際。否則,兩個人硬綁在一起幾十年,是不是有點……。
從年輕時候,我就有這個想法,給兩個人一些檢討的機會,這是很健康的。
但是,我相信很多人會續約的,因為,它不是商業行為,它是緣分,是不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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