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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跟學校建教合作,
一個禮拜有兩個下午時間讓學生來修實習學分,
除了主持律師賣朋友一個人情外, 也算是對社會的一個回饋,
為了表示善意, 本所還提供車馬費, 算是讓他們來打工賺零用錢,
學校沒有很有名, 實習生素質也普普,
但如果認真作應該還是可以學到東西~
有時自己也會丟幾份已經處理過的簡單合約讓他們試著處理看看,
起碼比影印整理資料來的有趣一點, 也可以學點東西, 算是我的善意!
不過幾次經驗下來覺得有點灰心,
男生是完全完蛋, 丟契約給他是有去無回(還好給的是影本)
動輒請假不來, 一個禮拜兩個下午時間都排不出來是怎樣? 事業作很大喔?!
女生一開始丟東西給她練習還會看一下, 後來不知道是不是有樣學樣,
也是丟了之後一兩個禮拜沒下文,
問她幾次也沒結果, 反正是不想處理就是了~
嗯!那你們來幹嘛?!
又不是每天來, 幫不上什麼忙, 要給你們機會學習也意興闌珊的,
(K律師雖然很小咖, 一個鐘頭也是六千塊上下, 以為我很閒喔?)
反正你們就是把本所當作麥當勞打工賺零用錢的地方就是了!?
那也沒關係阿, 如果真的是爛泥敷不上牆也不必勉強,
念法律這行有機會卻不想學, 就讓你們繼續腐爛發臭吧!
反正你們畢業以後還可以靠著"影印專業"遊走各法律事務所嘛~
(當然囉!你們長不長進是你們家的事, 但我要不要瞧得起你們也是我家的事!)
聽說寒假還要來一堆人, 因為所有實習地點裡只有本所提供車馬費,
是怎樣?把本所當作可以免費上網又可以領錢的網咖是吧?
以你們的表現, 應該是本所要跟你們酌收水電費跟網路費才對吧?!
有點為主持律師感到不值得, 沒有得到預期的效果, 美意也被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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