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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事情又一樁~
昨天早上忙著看DD資料, 下午到一家公司作DD訪談, 回來時已經五點了,
心裡還在慶幸這天工作很順利 ,沒想到還是沒能平順過一天!
之前處理主持律師的同學那個案子, 我幫老先生爭取到和解, 卻被抱怨不夠強硬?!
老先生的公司登記的專利新式樣圖案被A製成布料由B做成寢具在C網站上販售,
老先生希望要求這些人賠償並登報道歉卻"不想打官司",
意思就是要我用律師信跟電話讓對方屈服拉,
(老先生大概以為全世界的人都是被嚇唬大的?!)
說實話, 這是很沒道理的要求, 不用棍子不打官司就想讓對方屈服是很難的,
全台灣能夠只用電話跟信件就讓對方把錢掏出來的, 大概只有詐騙集團跟綁匪吧!
但是我還是在兩個月內辦到了~
(由此可見某人極具詐騙本能, 哪天混不下去轉換跑道應大有可為!)
先發函給AB, 但因公平交易法的某些考量沒發函給C, 也跟老先生再三解釋過了,
卻被質疑輕縱壞人~(後來這也成為我的罪名之一, 我不是檢察官阿, 大人!)
我知道B沒資力也不想解決問題, C是大公司, 有錢但不打官司是不會理你的,
如果找C一起談的話, 本來想和解不想打官司的AB看到C不理我們, 我們也沒興訟拿C沒輒,
會不會改變主意就很難說了, 所以談和解只找AB, 反正就是切割處理,
後來說服A出面處理, B也願意跟A具名一起刊登道歉啟事,
我跟A說為了表示誠意你還是親自跑一趟跟對方道歉,
前天A帶了支票,用印的道歉啟事跟和解契約從台中上來登門道歉, 老先生也接受了,
想說事情圓滿解決了,
在老先生提供的有限資料跟不打官司的前提下, 我很用力的完成任務,
結果勒?換來老先生跟主持律師告狀~
老先生一直強調"不能放過這些賴皮的人"要我硬起來,
不興訟怎麼硬起來?你告訴我阿?
老是要我打電話兇對方, 我是律師不是黑道耶,
兇如果可以解決問題, 兇一下也沒關係,
(在遠紡時也曾經電話痛罵對方董事長一頓,
壓迫對方支付遲延半年沒付的貨款三百多萬, 沒有動用到法律程序)
可是這個案子對AB好好講就可以解決, 對C破口大罵卻不提訴訟是沒用的,
老先生又擺明了不要打官司, 請問要我怎麼強硬起來?!我是很好奇拉~
如果真的進入訴訟程序, 憑著網路上的廣告及買回來的貨品,
沒有專利鑑定報告, 也無法提出我方客戶損失的證據(客戶根本沒生產布料寢具),
如何證明對方是"賴皮的人"讓對方受到教訓?
在證據不足的情形下, 搞不好在法官眼裡我們才是"賴皮的人"勒!
就是有無理的客戶提出一堆無理的要求,
才老讓律師開庭被法官嘲弄沒有法律常識,
個性決定際遇, 客戶的個性讓自己捲入訴訟漩渦,
找律師也沒能聽進專業建議解決問題, 卻把律師一起捲到漩渦裡,
最後律師開庭被嘲弄, 客戶敗訴大罵司法不公,
即便律師努力幫客戶解決問題了, 也是被嫌不夠強硬,
真難作~
會不會生氣?
還好拉, 無奈成分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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