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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收到一封信, 內容如下:
林律師你好再此特別邀請你參與植根法律網部落格,
讓您的大作與見解可以有更多讀者拜讀,植根法律網部落格是免費的法律園地,
希望可以透過法律人的發表孕育更多的法律見解,
在這個園地所有發表的權利都歸屬您!!
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好奇點到那個部落格一看, 不是資深律師就是教授博士, 相形之下我是什麼東西阿?!
比內容更是沒得比, 人家的部落格還真的正經八百的針對法律問題提出法律見解,
我的部落格除了亂寫一通嘻嘻哈哈搞笑以外, 內容是乏善可陳阿!
我有自知之明, 要我寫那種厲害到不得了的東西是不可能的, 狗嘴長不出象牙阿,
所以勒, 我還是窩在角落寫我的沒營養部落格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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