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客戶來找我,
客戶:律師,我老婆這個狀子根本是顛倒是非,
明明是她結婚不到一年就帶小孩躲回娘家,
電話也不接,簡訊也不回,
結果她向法院說是我無故離家!
客戶:律師就算她離家,我該給的一毛也沒少,
一個月匯2萬5給她,小孩也需要生活費嘛!
我也不是很會賺錢的人,
為了支應開銷,
我下班後還去兼差大夜班,幾乎沒有睡覺,
只能趁週末補眠,她竟然說我都不去看小孩?
把小孩帶走的是她,說我不去看小孩的也是她,
她怎麼講怎麼對?都是她的話!
客戶粗獷的臉露出一絲痛苦,
雖然一瞬間又回復平靜,但我看到了~
K:你這個案子技術上我可以讓你老婆離不成婚,
保留住這個婚姻的空殼,
不過我問你一句話,
你們五年的婚姻,分居就達四年,
這樣的婚姻品質,說好是騙人的,
你先問自己,還要不要這段婚姻,
我們再來談接下來的事情!
客戶想了想,
說:我不要了!這個婚姻有跟沒有一樣,
我當了四年的傻瓜,我不想再傻下去了!
小孩我也不要了!
K:婚姻你可以不要,
不過小孩是前輩子的冤親債主,你是要負責到底的,
離婚看似是夫妻關係的終結,其實是另一段關係的開始,
離婚之後,你跟你太太(前妻)還有另一個功課要做,
就是怎麼樣在沒有婚姻狀態(甚至對對方有所怨懟)的情況下,
一起把小孩撫養長大,
至少,
確保你們離婚這件事情,
沒有成為小孩成長過程的陰霾,
你的功課才正要開始勒!
客戶想了想,說:林律師,我知道了!
K:你確定你有與前妻共舞15年的覺悟?
客戶:聽完你講的話後,起碼我有心理準備了~
K: 這樣的結果,
也許跟你一開始的想法(離婚就是永遠擺脫前妻)有出入,
未來的過程也稱不上舒服,甚至會有點痛苦,
不過,為了小孩,你跟對方都必須正視彼此的存在~
客戶:我知道了!
K:好,那我們再來談下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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