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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傍晚帶小孩在新竹海邊踩腳踏車吃海鮮時,
突然接到一封EMAIL,詢問他上訴案件進度,
頓時胃口全失!
立馬回想當時上訴程序有無做完整?
有無檢附上訴理由?
裁判費有無繳納?
可是人在外面,看不到卷宗,只能猜想~
(上訴事宜非同小可,以K的個性該做的一定會做到足,
不會讓法院有挑剔的空間)
晚上回去也是沒睡好,想了又想,
直到星期一進辦公室翻出卷宗,
確認該做的都做了,
當事人後來確認是因為他地址搬遷沒有陳報新的地址,
才沒收到法院通知,
才鬆了一口氣!
替當事人擔心受怕,也是律師工作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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