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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去世後留下一堆遺產,包括四間房子(地點價格都差不多),

繼承人是一對兄妹,

按理說這樣很好處理,

不過勒,人心難測,

哥哥覺得妹妹是嫁出去的人,想要全拿,

並把媽媽帳戶裡的錢弄走一些,弄得兄妹失和甚至對簿公堂~

 

有時這樣的遺產糾紛處理多了,會有這樣的感慨,

就是:媽媽辛苦一輩子留下的財產,到底是gift(禮物)還是curse(詛咒)?

像這樣的案件,明明那麼好分(連房子數量都是偶數),

還是可以弄到不可收拾,甚至老死不相往來,

(按理說,媽媽死後,兄妹是彼此在世界上唯一有血緣關係的至親,有什麼不好談的?)

 

過年快到了,又是團聚的日子,

不免想起這個案件,

想:那對兄妹,今年有機會放下爭執進而團圓嗎?

 

結語:

台灣父母都很會存錢留給子孫,卻沒有預先作一個規劃,

因為長輩通常很忌諱死亡這件事,

連"死"這個字都不想聽到,更不用說預定遺囑這件事了,

這樣的態度,往往造成後來子女爭執的結果,

(明明給的是一個禮物,事後往往變成子女反目的詛咒)

或是,長輩明明國外某銀行存了一堆錢,來不及交代後事就走了,

子女也不知道這筆錢的存在,時間一到,直接被充公,那也是很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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