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夜晚,凌晨三點,
一個年輕人剛從東區夜店離開,隨手攔了一輛計程車,指定要到中和洪爐地住處,
故事就這樣開始勒~
兩人鬧到派出所時,
年輕人堅持計程車司機趁他睡覺時偷拔他脖子上的黃金項鍊,
計程車司機喊冤說沒有,
兩人各說各話,警察問完後就移送地檢署,檢察官還安排實地模擬~
接到這個案件時,覺得有點棘手,
因為計程車司機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犯了一堆狗屁小案件,
重點是,目前客戶還有一件案件,剛好是同一個檢察官承辦,
檢察官要不懷疑他有問題,那才奇怪勒!
不過實地模擬時看到他開的計程車,並問過相對位置後,比較有底了,
那是一輛cefiro,車子很大(k的os:這輛車很耗油阿,當計程車划算嗎?)
以司機的身材,要從駕駛座側身轉到右後方拔一個人脖子上的金鍊,很有難度~
開庭時,
k:首先被告(司機)沒有犯罪動機,
金項鍊貴重,當然是一個好標的,不過前提是:那是一條真金的項鍊,
案發時是凌晨三四點,又是冬天,是一個昏暗的狀態,
被告在駕駛行進中,要確認掛在右後方的乘客脖子上那一條項鍊是真金,很有困難,
也很難期待一個竊賊會在不確定標的物的真假時,做那麼大膽的動作,
況且乘客是閉目養神還是真的睡著了,無法確定,
就算乘客睡著了,也不是死人毫無反應,
從一個人脖子上拔項鍊,又要不驚動對方,很有難度,
司機何苦甘冒那麼大的風險,只為了拔一條無法確定是否為真金的項鍊?
k又說:告訴人(年輕人)說案發地在他家門口,
如果檢察官去過洪爐地,就會知道,那裡小路很多,
一般人搭計程車到郊區,只會告知大方向,快到的時候才由乘客指示該怎麼走,
則快到目的地前,告訴人應該已經醒來,不然司機根本不知道該往哪裡開,
所以告訴人聲稱他那時還在閉著眼睛觀察司機在幹嘛,悖於常理~
檢察官:這個我們會斟酌~
一個月後,k收到不起訴處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