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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個新聞,

可能很多人都沒有什麼感覺,不過卻是攸關你我利益的大事,

就是財政部要推動一個修法,

把追討欠稅的期間延長,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20/58/2tmni.html

財政部說:

因為欠稅大戶很可惡,

為了不讓這些人跑掉,所以要把追討欠稅期限延長為十年,

財政部還跟大家講:

如果這個立法沒通過,會有將近1200億的欠稅在明年三月會一筆勾消~

 

我承認財政部這樣的修法說帖很高明,

先把所有欠稅的人講成欠稅大戶,

利用大家對於"欠稅大戶"的反感,推動修法,

讓國稅局追討稅款更方便一點,時間再拉長一點,

(麻煩財政部用excel作一個簡單的餅圖,

  告訴大家到底1200億裡欠稅大戶佔多少,眼見為憑~)

 

其實處理過稅務案件的律師都知道,

國稅局對於那些欠稅大戶是一籌莫展,

(人家都已經脫產了,還能怎樣?

  就算延長為100年,國稅局還是追不到稅勒~)

至於一般小老百姓,

國稅局可是撲天蓋地的追稅,甚至已經到了殃及無辜的地步,

這樣的修法,

除了給予國稅局更大的權力外,看不出可以因此追到什麼欠稅大戶的稅~

 

回到法條,看國稅局有多少時間可以向一個人追稅,

稅捐稽徵法給國稅局5~7年時間發稅單,

發了稅單後有5年時間可以移送執行,另外還給5年執行期間,

(詳參稅捐稽徵法第21~23條)

稅法給國稅局這麼長的期間(15~17年),國稅局還課不到稅,

時間快屆滿了,國稅局雙手一攤說:

請再修法延長追稅期間,因為欠稅的人很可惡~

感覺很像日本節目"全員逃走中"時間快到了,鬼還抓不到人,

鬼突然宣佈這些人很可惡所以延長一個小時一樣,

看似公平,其實只是為了掩飾鬼(國稅局)的無能為力勒~

 

另外也會產生一個問題,就是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遊戲開始時說好是1個小時,時間要到了,突然宣佈改為2個小時,

對於遊戲的參與者(一般人民),也會產生突襲,

就是不是明明講好了,怎麼又改了,

那人民對於遊戲規則(法律)的信賴感就會被破壞掉~

 

法律除了正義公平之外,還強調法安定性,

所以連刑法這麼嚴厲的法律都有追訴期,

一個違法行為(欠稅or犯罪)發生,就啟動全員逃走中的遊戲,

給國家一定期間(通常是非常長的期間)去追究這些人的責任,

但時間一到,國家就得放棄,

讓人民逍遙法外也好,讓人民脫免責任也好,

十幾二十年都過了,大家都消停了吧,

也就是,現代法治國家(包括歐美)沒有永久追殺這回事~

 

稅法既然給了國稅局這麼長的時間追討稅款,

時間過了國稅局還追不到稅,就用延長期間的方式處理, 

那延長期間的正當性何在?因為這些人很可惡?

(那延長為10年後,國稅局還是追不到稅,到時是不是還要再延長10年?)

殺人也很可惡阿,但刑法也規定追訴期間一到,那就不追究了,

難道法務部可以說:喔,這些人很可惡,所以再延長追訴10年?

(由此可見財政部跟法務部的水準不太一樣~)

要堅持公平正義的話,乾脆取消追稅期間/追訴期間不就得了,還延長什麼?

 

所以這樣的修法,我是不贊同的,

特別是財政部的說帖非常的操弄人民的情感,

這讓我覺得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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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