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蘋果的頭條是吳敦義女兒帶小孩去帛琉玩,
到機場才發現小孩的護照未滿6個月,
外交部桃園機場的櫃臺在一個小時內就補發新護照,
但還是晚了一點,讓飛機遲延11分鐘起飛~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25/35246243/趕辦護照吳敦義女兒耍特權外交部狗腿聽命
k相信這種小事吳敦義應該不知情,
女兒帶孫子出國玩出狀況還需要通知外公?
打給副總統辦公室應該就可以處理了,
把帳算到吳敦義頭上,實在沒什麼道理,
另外飛機遲延起飛也是司空見慣的事情,多等11分鐘也還好,
既然都是飛帛琉的,應該都是去度假的,遲延11分鐘,不是11小時,
斤斤計較那幾分鐘,實在沒有必要~
這整件事裡比較可議的,是外交部,不是副總統~
有出國經驗的人都知道,護照效期不能低於六個月,
(就算桃園機場海關給你方便,外國海關看到也不會放行,通常是原機遣返)
而外交部在桃園機場設置的櫃臺並沒有提供民眾這樣的緊急補辦服務,
詳參外交部官方網站
http://www.boca.gov.tw/content?CuItem=3266&mp=1
外交部還很好心的用紅色標示
(本處位於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一、二期航廈之管制區域內,
並不受理在臺國人臨櫃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驗證。)
所以真的碰到這樣的事情,一般民眾就是黯然摸摸鼻子回家,只能怪自己不小心~
第一個可議之處:
是外交部當時"破例"這件事,
外交部在吳敦義孫子這個案件裡破例了,
不但破例,還效率異常的高,在一個小時內辦出來,
這樣的效率,值得鼓勵,
但這件事情裡值得鼓勵的,也只有效率而已,
外交部這樣的作法,
顯示出:
我國文官系統除了"依法行政"外,還有潛規則,
也就是面對有權力的人,政府會破例給他方便(特權)~
(依法行政原則碰到權貴可以破例,那依法行政原則還存在嗎?)
至於動機,好聽一點是於心不忍,講白一點,就是拍馬屁,
也許副總統展望2016,不願意接受這樣的馬屁也不一定,但外交部就是拍定了,
所以吳副總統在這次事件裡實在相當無辜~
(不過副總統您也不用太在意,就算沒發生這件事,
2016林背這一票也不會投給您的,如果您有參選總統的話~)
第二個可議之處是:
這件事情見報後,外交部給的理由(於心不忍?)
外交部因為"於心不忍"可以破例,
且在一個小時內辦出來,行政效率異常高,值得鼓勵,
不過等等,
於心不忍的對象是誰?副總統的金孫,
為何於心不忍?因為副總統金孫沒辦法出國玩
(出國玩~出國玩~出國玩~出國玩~出國玩~出國玩~出國玩~出國玩~出國玩)
這是哪門子的於心不忍?
(又不是重要緊急事情,有什麼好於心不忍的?)
於心不忍本來是一個好的成語,在這件事情以後,恐怕會成為調侃之詞~
外交部為了漂白吳敦義金孫這個事情,
還拿數據說最近兩年有325人使用這項"便民措施"(詳參上面蘋果日報報導),
k的建議是:請公佈名單,
如果名單公布了都是大官立委的親戚之類,
那麼我們就知道外交部"於心不忍"的對象是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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